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代理原告,为委托人争取到23万余元赔偿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委托人为本案原告李某,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2019年4月,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天津市交管部门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委托人李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委托人受伤严重,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近端骨折等多处伤情。被告不止不同意赔偿委托人的损失,更加不认可事故认定结论。无奈之下委托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工作及亮点:由于交通事故案件最重要的就是在起诉之前就需要确定委托人的伤情是否能够构成伤残,如果可以,则需要在起诉时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因此,律师先对其伤残能否鉴定进行了评估,并经咨询法医,得知其伤情只有再带着内固定的情况下并且治疗终结才能够定上伤残,也就是说,带着内固定鉴定伤残之后,后续如果发生拆除内固定的费用就不可以再进行主张了。于是律师在起诉前将以上情况向委托人进行风险告知,并制作笔录确定委托人选择现在申请伤残鉴定。在做好以上准备后,律师准备材料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委托人的伤情顺利的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并且,律师为了能够为委托人多争取些赔偿还申请了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所有鉴定一经出具,即赔偿数额基本确定。变更诉请后,开庭过程中,被告王某胡搅蛮缠,不认可事故认定,并找出一堆理由,要求法院更改事故认定结论,律师对此逐一作出反驳,有理有据。案件结果:本案最终判决结案,法院支持了委托人接近于全部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上诉,委托人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向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