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律师代理原告得到50000元赔偿
本案是一起侵权商标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案件。原告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告发现被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且包装外观明显具有瑕疵,侵害了原告商标发挥指示商品来源、产品和售后服务的追踪管理、控制商品质量的权利。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委托我所律师潘晓东,王鑫为代理人。律师工作及亮点:本案案件复杂,但当事人线下实体生产涉案药品,并经营。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在淘宝等网络平台低价销售该药品,长此以往会导致当事人与他人正常合作模式及经营。后委托律师打击该种行为。经律师立案后,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该案情,但对方拿出与本案类似判决,对我方极为不利,最后,法院驳回了我方的诉请。由于本案事实争议较大,我方当事人经律师沟通协商,决定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本以为胜诉渺茫。但由于二审法官公平公正积极维护我方利益,我方多次提交案件相关证据并作出说明,最终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我方委托人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我方胜诉。委托人对案件以及律师工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