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经律师代理,为委托人拿到13万余元赔偿金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委托人因被撞致伤,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为挽回损失找到我所,希望我们能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案被告冯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辰兴路由北向南以每小时42公里的速度行驶至佳宁道交口时,遇朱某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载原告刘某沿佳宁道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冯某驾车发现情况晚,未保证安全,其所驾小型普通客车前部撞朱某所驾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右侧,造成朱某和委托人刘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丁字沽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冯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委托人刘某不负事故责任。 律师工作及亮点:律师接受委托后,协助当事人整理相应的证据材料,并与当事人沟通案情。对当事人的伤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认为当事人的伤情能够认定伤残,即与当事人沟通,确定起诉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通过法院选定了鉴定机构后,律师配合委托人整理了鉴定材料,最终评定为十级伤残。因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鉴定结论明确,各项费用损失均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在开庭时保险公司在法官的同意调解,并经过协商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我方的主张大部分得到了认可。 案件结果:本案最终调解结案,调解金额为13万余元,我方的诉讼主张几乎完全被对方认可。当事人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