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经律师努力,为委托人拿到20余万元赔偿金
本案是一起高压触电事故责任纠纷,委托人为本案伤者即原告,被告为国网天津市供电公公司、房屋出租人孙某。委托人在所居住的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处,“阳台”或“屋檐上”高压触电。所租住的出租屋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外墙及屋檐距高压输电线不足1米。触电发生地位于房屋外墙以外部分。此次触电事故的发生,与高压输电线路上有接口、破口、胶带缠绕破损等有直接关系。事故发生后,原告头部、躯干部、四肢等处大面积点击烧伤。此次事故给原告造成重大的身体伤害及巨大的经济损失。遂委托我所吕慧宾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律师了解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去到现场,与委托人家属简单沟通后,在律师的建议下:现场取证,保护证据,对事故现场的情况采取拍照、录像、录制视频的方式保留证据。在律师取证后,电力公司即派人对现场进行了紧急处置,并设置了警示牌。试想,如果未及时取证,可能会非常的被动。律师在未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已经投入工作,赢得了委托人信任。接受委托后,律师向119、110等接警处理部门了解情况。得知,消防部门已经将整个营救过程录制视频资料,律师可以经法院调取。律师考虑思路,在供电线路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申请“隐患”鉴定,如果真有安全隐患或明显过错,受害人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或者说在认定受害人过错责任时会有倾向减轻。鉴定结论作出后,取得了好的诉讼效果,“供电线路”确有安全隐患。本案最终胜诉。 案件结果:本案最终判决结案,全面胜诉。为委托人争取到20余万元的赔偿金,委托人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