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被告拒赔,律师代理伤者,获赔38万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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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代理本案原告,即伤者。

本案发生于2015年10月6日,本案被告驾驶小轿车沿津蓟高速公路第二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车辆前部撞到 应急车道内行驶的由原告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尾部,致使委托人车辆撞到右侧护栏后冲下道路右侧边沟内,后被告车辆左后尾部又撞到第二车道内行驶的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油箱,造成委托人手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原告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但之后原告负伤过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过高, 而被告又不予负担相应份额,故而诉诸法院,以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工作及亮点:

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 进行沟通,分析案情,与委托人分析案件利弊,告知其对于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主张时间过长的风险。告知其对于医生开具的诊断说明关于建休证明的收集,之后指定本案的赔偿明细等一系列案件基本工作,为促使案件顺利开展做准备。

在制定好诉讼准备策略之后,律师先与鉴定机构进行咨询,询问委托人的伤害是否构成伤残,并询问其等级,也经常与办案法官保持沟通,尽全力为委托人的利益谋取更大空间。

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第一,前期未开庭时,通过律师的努力使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执行到位;第二,被告的车辆只缴纳了交强险,在被告无更多赔偿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调解,仍然达成一个委托人满意的赔偿数额。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被告赔偿委托人数额高达26万,保险公司赔偿委托人12万元,律师以最大的努力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