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被告拒赔,经律师代理获赔27万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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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委托人为本案原告刘某。

本案发生于2017年5月5日,本案被告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以62km/h(经鉴定)沿永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弘仁道交口,沿被告生某驾驶小型轿车以35km/h时速(经鉴定)沿弘仁道由西向东驶来,被告张某车前部与被告生某车辆右侧接触后其车辆前部又与路灯杆接触,造成被告张某及乘车人李某、刘某受伤、被告生某乘车人尹某、原告刘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及电线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被告张某故意隐瞒其为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的事实,经交管局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生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刘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但事后原告找到被告,被告均未给予赔偿,无奈诉诸法院,委托到我所律师。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先与委托人进行了沟通,在进行委托代理的时候就将相应的诉请风险告知。本次诉讼前,律师分析案情后,对原告主张的费用,对于营养费及护理费的时长,包含住院时长和间隔时长等,在告知部分费用可能不予支持的前提下,进行案件的准备工作。

律师在告知后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与办案法官其进行了交流,律师在与办案法官进行交流后,整理案件办案思路。委托人了解到律师的办案思路后,律师整理代理意见,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我方律师的观点。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被告给付委托人共计277780.27元,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