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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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被告。

本案原告系买方,委托人是卖方,本案房产交易合同订于2018年8月,该合同约定成价格160万元,因原告说要时间筹备购房款,故而双方约定于2018年11月去房管局签订协议。10月初委托人打电话约见原告商量房屋涨价事宜,原告向居间人说明只同意涨五万元,委托人并未同意,后双方也再未联系,至约定日期原告打电话要求其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委托人一头雾水,遂于与原告商量约定另行日期,但原告并未同意,原告后向委托人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合同。

原告以委托人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诉诸法院。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整理了案件思路,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全面案情,本案很明显系委托人认为房屋出售价格较低,故不愿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委托人违约的行为还是较为明显的。原告也因此要求委托人返还定金、给付违约金、居间费、房屋评估费等各项费用及赔偿损失共计80余万元。对于这样一个数额,委托人是非常有压力的,也是非常担心的。因此,律师一方面跟委托人讲明案件有可能出现的最大风险,另一方面努力减少赔偿数额。案情分析后,律师积极提交答辩意见给法庭,以减少赔偿数额。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委托人给付原告款项仅为30余万元,大大减少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