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被告拒赔,律师代理原告,获赔36万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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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段某。

2018年1月8日,被告驾驶的小型客车沿津塘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津塘公路五号桥时,其车前部与原告段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后部接触,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事故大队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原被告对原告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了委托人的诉讼目的,通过沟通与委托人捋清诉讼的思路,然后告知委托人积极准备诉讼证据。 在制定好诉讼准备策略之后,律师先与鉴定机构进行咨询沟通定残事宜,最终委托人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本案的另一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的护理费与妻子杨某的误工费。委托人与妻子共同在市场摆摊卖鞋,摆摊地点不固定且无营业执照,故被告认为委托人的误工费和妻子的误工费均按照批发零售业主张。律师多次与办案法官沟通,最后法官认可我方的按照居民服务业赔偿的主张。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委托人一次性获得36万元赔偿,并全部执行到位。委托人对律师表示非常感谢,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