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员工受工伤,单位拒不支付费用,经律师代理,员工获赔8万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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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委托人为员工王某。

委托人于2010年6月入职于被申请人天津某公司工作至今,2016年5月3日,申请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申请人于2017年8月2日为申请人认定工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11月13日下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确定申请人属于工伤,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为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后经申请延长了申请人三个月,即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2月22日。2018年3月7日,申请人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然后被申请人因申请人伤残情况,拒不支付应当支付给申请人的各类项目费用,还想解除申请人,申请人无奈之下诉诸仲裁。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在接受委托时,询问委托人案件基本情况,在了解情况后,律师就针对申请人的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查找案例及相应法律法规,对于其他常规项目的诉请,律师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形成代理意见。另外,申请人对最终期望值较高,申请的数额也较高,律师本着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将相应的风险告知了委托人,委托人也表示理解。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因被申请人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办理的退工手续所做的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当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申请人无法申领失业保险,申请人在被申请人调解时也是一直卡在此处。最终在律师的争取下,促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协调仲裁员将相应的请求写在调解书中,被申请人配合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申领,并向申请人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调解金额为80000元,被申请人配合申请人办理各项保险金的申领,委托人对调解数额表示满意,对律师所做的努力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