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买房居住十年未过户,经律师代理诉讼,法院判决卖方协助过户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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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1998年8月4日,买方王某与卖方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当日,卖方将涉诉房屋及钥匙、产权证等交予买方,买方依约交付了全部房款。双方在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由于涉诉房屋属夫妻共有,卖方赵某的妻子徐某未到场,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过户。随之,买方王某进入涉诉房屋居住至今,期间多次催促卖方配合其办理涉诉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都因卖方妻子不在为由拒不配合。现在卖方妻子徐某回国,赵某却不知下落。在买方王某要求卖方妻子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无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22日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徐某也于2015年12月7日向法院提起反诉,以不知情、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之间的购房协议无效。


律师工作及亮点:

案件的审理期限因为被告赵某下落不明而延长,为了防止委托人对案件诉讼产生消极心理,律师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委托人讲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安抚、照顾委托人的情绪,使得案件顺利进行。

在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下,面对更加复杂的案情,律师一边安抚委托人的情绪,一边应对复杂的情形。律师运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沉稳负责的态度,认真的与主审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查找大量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院的相关案例,运用支持我方的观点,最终成功得到法官的认可。

针对被告徐某要求原告腾房,原告无法在涉诉房屋中居住的情况,律师在做过精心准备后,千钧一发之际,向法院主张中止被告的腾房诉讼。最后请求得到支持,为该案的合同纠纷争取了机会,并成功维护了委托人住房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并且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