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借名买房起纠纷,经律师代理拿回房屋所有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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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房产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林某。

2001年3月,委托人因居住需要,欲购买本市住房一套,但因老两口均已经退休无法办理银行贷款,而其大儿子已经结婚,小儿子李某当时尚未结婚,委托人认为借用李某名义办理贷款买房不会产生纠纷,遂与被告协商,借用被告的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按揭贷款,首付款系由委托人支付,贷款也全部由委托人偿还,房屋产权也是由委托人夫妻实际所有,且自房屋购买后,委托人夫妻二人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2016年4月贷款全部还清,具备过户更名条件,委托人要求被告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但被告一直不予配合。2018年4月18日,被告之父去世,委托人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希望可以通过诉讼确定自己的权利份额。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整理了委托人处与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经过一一梳理后,发现委托人的证据并不充分,无法证明出资人的身份,而且,该套房产系委托人夫妻在婚内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在其丈夫已经去世,因此本案除了确权以外还涉及继承的问题。确定上述问题后,律师先与当事人确定诉讼思路,决定按照份额确定房屋所有权,如在庭审中可以调解的话,尽量争取将整个房产的所有权都确认到委托人名下。

立案后,律师希望可以与其子能够进一步沟通,见面后,其两个儿子均表示可以配合,但需要相应的补偿。庭审中,法官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所有当事人均表示可以调解,律师也阐明了委托人的态度。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案件结果:

调解结案,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在一年后给二被告各补偿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