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被认定主责,经律师代理复核,改为同等责任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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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天津市区一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证据表明,开轿车的张某抢了黄灯,开面包车的王某抢了红灯。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后王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交管部门后来认定,张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责,王某次责。虽然对王某的死亡心存愧疚,但这个事故认定还是让张某觉得冤枉。

张某慕名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咨询,胡博晨律师接待了他。胡博晨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告知张某如果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责任以及一人死亡的结果,使张某或将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其后,律师在仔细阅读事故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合理的质疑,并告知张某有提出复核申请的权利,但期限仅有三天,所以时间紧迫。当事人在律师的解答后,提交了复核申请。


律师工作及亮点:

复核期间,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申请启动了听证程序,在听证程序当中,律师提出因王某在事故中存在从左转车道闯红灯直行的行为,存在一定过失,而闯红灯要比闯黄灯的危害性更大,因此律师认为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失公允。

复核单位在复核听证程序之后,结合事实与法律,对该事故认定依法做出了重新认定的裁定,随后涉案交管大队再次作出事故认定,认定张某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至此,通过律师的努力,改变了原先的事故认定,不仅让面临刑事处罚风险的张某免除了牢狱之灾;而且在同等责任下,赔偿数额也相应降低,最终张某通过保险理赔的方式赔偿了受害者家属的全部损失。张某对律师工作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击水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认为,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存有异议,是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而且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当中,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尽早介入,以避免遭受未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