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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宇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9月10日下午,我所张宇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近日一起消费维权案件发表专业的律师观点,为市民答疑解惑。 张宇律师接受采访日前,由“打假第一人”王海曝光的某著名运动品牌生产的运动鞋的广告宣传与实物严重不符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波动。记者了解到,此品牌运动鞋在其广告宣传中称该运动鞋中安有两个功能性气垫,而实际消费者购买到的同型号运动鞋中却只能找到一个气垫。事件经曝光后,该品牌公司声称会向购买此型号运动型的消费者全额退还购鞋款。那么,该型号运动鞋宣传与实物严重不符是否构成商业欺诈,该公司退还鞋款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呢?我所张宇律师将给出专业的法律观点。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第二届“相约击水•中秋联谊会”圆满举办
    来自天津市红十字会、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武警8630部队、天津市龙盛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天津始丰塑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创世园艺有限公司、天津鼎易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天津宝丰混凝土桩杆有限公司、天津正达酒店、赛维思尤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二中学、出租车协会、公共交通一公司、公交广告公司、巴士实业公司、公交物业公司等多家顾问单位的领导均莅临此次中秋联谊会。击水同仁与众顾问单位领导欢聚一堂,畅叙友情,互致祝愿,同庆佳节,现场气氛一派祥和。第二届“相约击水•中秋联谊会”现场一片祥和继去年我所成功举办了与顾问单位的首届中秋联谊会后,今年我所为莅临现场的顾问单位领导准备了更为精彩的演出节目和丰厚的礼品。第二届“相约击水•中秋联谊会”由我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团支部书记张璟瑾和新闻部主任尹敬静联袂主持。节目由我所律师和文员精心排练和准备,分为诗词朗诵和歌曲演唱两部分。第二届“相约击水•中秋联谊会”主持人(自左向右): 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新闻部主任尹敬静、团支部书记张璟瑾由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朗诵的《把酒问月》、任波律师朗诵的《沁园春•长沙》字正腔圆,彰显英雄气慨、大气蓬勃;团支部书记张璟瑾朗诵的《春江花月夜》、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朗诵的《水调歌头•今夕复何夕》、高克玮律师朗诵的《中秋见月和子由》,更是巾帼不让须眉,饱含深情,突显女性的柔美婉约且不失感慨激情。由刘大鑫律师演唱的《城里的月光》、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演唱的《但愿人长久》、新闻部主任尹敬静演唱《传奇》迎合中秋节的主题和气氛,歌声悠扬、优美动听。由我所吴凤颖律师创作,司晓楠、夏永亮律师朗诵的《月圆之夜》,声情并茂、饱含深情,将整场联谊会推向了最高潮。击水律师和文员们精彩的演出,赢得了现场顾问单位的领导们连连的赞美和阵阵的掌声。 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诗朗诵《沁园春•长沙》 团支部书记张璟瑾诗朗诵《春江花月夜》 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演唱《但愿人长久》 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诗朗诵《水调歌头•今夕复何夕》 副主任苏文辉律师诗朗诵《把酒问月》 刘大鑫律师演唱《城里的月光》 高克玮律师诗朗诵《中秋见月和子由》 新闻办公室主任尹敬静演唱《传奇》 司晓楠、夏永亮律师朗诵《月圆之夜》莅临现场的天津市红十字会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新建在会上致辞:“在与击水律师合作的日子里,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击水律师的专业和敬业。无论遇见怎样的法律难题,都有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在维护我们的权益。值此中秋佳节之际,击水律师为所有顾问单位献上最诚挚的节日祝福,我们也对全体击水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天津市红十字会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新建致辞联谊会最后,潘主任感言道:“在与顾问单位的合作中,击水律师始终秉承着先交心再交易的原则,用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颗真诚的心为各顾问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一直以来,感谢大家对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支持。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与各贵单位的合作、沟通与交流,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 潘主任致辞在一片欢歌笑语、温馨祥和的气氛中,第二届击水律师事务所与顾问单位“相约击水•中秋联谊会”圆满的落下了帷幕。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中秋节前夕 击水律师喜领油和月饼
    我所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为卢彦民、单联璞律师发放油和月饼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表示:“中秋佳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每逢佳节倍思亲,希望这些礼物能够为击水大家庭的每个成员捎去最诚挚的节日祝福,祝愿我们击水人中秋佳节月圆人圆事事圆满!”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强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9月7日上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近日一老年人自制“救助免责卡”引发的社会争议,为市民答疑解惑。 潘强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日前,有老年人自行制作“救助免责卡”,内容为“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针对此种情况,潘强律师表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都属于道德范畴,没有法律效力的“救助免责卡”既解决不了有责任者的责任,又无法给无责者附加义务。不能仅因为老年人自制救助免责卡,才对老年人实施救助行为,也不能因为害怕担责而不去救人,毕竟责任的承担需要有事实和证据来支撑。我认为,对老年人或弱势群体实施救助行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王娜律师参加市妇联“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天津市妇联权益部苑向者部长主持召开,莅临本次座谈会的专家有: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健馨,天津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丛梅,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薛智胜、杨玉英、王者洁,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学生办主任倪娟,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志强,天津师大政治与行政学院应用社会学系副教授晋长华,汇英律师事务所窦立君律师及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市妇联“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座谈会现场为做好六五期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宣传树立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根据天津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全国妇联有关妇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精神,市妇联权益部草拟了《天津市妇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本次座谈会,到场的几位专家围绕着市妇联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大家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普法对象和重点内容、普法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保障以及普法工作步骤和安排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纷纷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几位专家畅所欲言,共同促使“六五普法工作”更加合理与完善。 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出席座谈会并发言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讲到:“妇女,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自身权益总会受到侵害,而律师总是站在维护广大妇女权益战线的第一线。在我接触到的众多类型案件当中,妇女权益如何得到维护、妇女遇到维权难题应到何处申诉等等问题日益显现、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妥善处理,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共同的努力。作为律师,我认为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是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妇女同胞在遇到问题时,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同时,在全社会的关爱和重视下,广大妇女同胞才能更好更全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市妇联“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座谈会圆满结束。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赵春梅律师
    本所讯 2011年9月6日上午,受害人王先生的家人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法律先锋 优质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我所赵春梅律师的手中,以感谢赵春梅律师一段时间以来对其家人及案件取得的结果所给予的帮助和付出的努力,并赞赏赵春梅律师法学功底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是青年律师中的佼佼者。 受害人家属送锦旗感谢赵春梅律师(右)受害人王先生工作过程中在休息室和对方发生冲突,被对方打伤,造成其右股骨骨颈骨折,其伤情构成重伤。在法院进行民事赔偿的过程中,受害人委托法院选定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的伤情为9级伤残。后受害人王先生慕名来到我所咨询,赵春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级别提出了异议,律师认为右股骨骨颈骨折一般情况下的伤残级别应当在8级。律师为受害人指明两条途径:第一、受害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之规定,去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拿到应当鉴定为8级的伤残鉴定依据去找法官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第二、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委托,拿着鉴定为8级的伤残鉴定意见书,以同一人的同一伤情的伤残鉴定怎么会出现不同的伤残级别结果为由要求重新鉴定。受害人王先生对律师的建议表示肯定,但不知该去哪找法医咨询。了解到受害人的家庭困难后,为了防止受害人病急乱投医,律师帮助受害人联系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法医了解情况后同情受害人的处境并愿意帮助他们。经过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并将相关的定残依据给了受害人,且没有收取受害人的任何费用。后受害人拿着相关依据找到法官,法官表示伤残级别确实应为8级。律师在咨询后曾多次和受害人联系进程,并提醒受害人,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在达不成调解协的情况下,对方被判刑,民事赔偿方面有可能会成为一纸空判。因对方家境困难,无力支付预期的赔偿款,最终受害人以十几万和对方达成谅解协议。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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