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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晓楠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司晓楠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陈小姐找到记者,声称自己上当受骗了。前几天陈小姐接到短信,说是某旅游度假公司新推出一项优惠活动,请陈小姐前来了解一下,同时赠送小礼物。陈小姐平时也是旅游爱好者,便只身来到了这家公司。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交流,陈小姐了解到这家旅游公司推出的活动大概情况就是:一次性交纳几万元的旅游款后,就可以在十年期间出国五次,每次出国均可在一周左右,其中住宿和往返机票均可由旅游公司办妥。陈小姐禁不住讲解人员的“热情推介”,现场刷卡万余元参加了这个项目。回家后,陈小姐还是一头雾水,但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仔细一算,这个项目所需的费用比自己出国游玩花费的还要多。陈小姐立即觉得自己上当了,便想要求旅游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旅游款。那么,该旅游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呢?我所司晓楠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评说。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任波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任波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近日,小王遇见了一件烦心事。因工作需要,小王想要报名参加建筑师资格考试,但在咨询之后,小王才得知,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有本科学历证书。于是小王利用业余时间,在某学校报名参加了学习班。此学校承诺学习结束后将会放给小王本科学历证书,然而当小王交了钱上了课也拿到了所谓的学位证书之后,再去报名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时候,却被告知小王拿着的这本学历证书他们不能承认。这可急坏了小王,找到某学校要求退还学费,学校却一拖再拖拒绝退还。那么,这种情况下,学校究竟应不应当退还小王的学费?学校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呢?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评说。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潘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潘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潘强律师表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拍卖,实际上是地产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它说明政府调控房价的措施已经见效。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在开发商所谓的拍卖过程中,其行为仍应受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房地产法》的制约。”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将举办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
    本所讯 为增强我所律师的理论基础、业务技能和辩论水平,9月17日下午学习会时,我所将举办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初赛。近年来,我所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击水杯”友谊辩论赛,击水律师以法学知识交锋,以办案经验激辩,使大家受益颇丰。本次友谊辩论赛,我所吕慧宾、郑红玲、宋利华、潘晓东、狄妍、杨雪、史锦岭、张宇、司晓楠、吴悠、陈君健、王会权、徐亮、王茜、赵春梅、夏永亮、成玉洁、单联璞等多位年轻律师将作为参赛选手,就“当事人在诉状中,有权列第三人吗?”、“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雇员与他人发生冲突,进而驾车故意撞人,该行为属职务行为吗?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吗?”等法律热点问题,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法学之辩。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刘建、杨雪、成玉洁律师
    本所讯 2011年9月13日下午,当事人李先生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权利的主张者公正的自由人”的锦旗送到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杨雪律师和成玉洁律师手中,感谢一段时间以来,几位律师为自己的案例付出的辛勤努力。 当事人与成玉洁律师(左)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今年4月份,李先生收到某房地产开发商的短信,得知某新建小区正在进行优惠购房活动。李先生特意去售楼中心询问相关事宜,销售人员当场给李先生开除了许多优惠项目,李先生便动了心。随即,李先生定下一套房屋,并交纳了20000元定金。等到李先生去签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候,销售人员却告知李先生,之前承诺李先生的优惠项目不能写入合同中。李先生感觉自己受骗了,便不愿购房,想退回定金。但销售人员不同意,无奈之下,李先生便起诉至法院,并委托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杨雪律师、成玉洁律师承办此案。三位律师接受李先生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往返奔波于李先生家和售楼中心之间,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同时,积极与本案法官联络,沟通案件进展。经过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最终李先生与售楼中心达成了调解协议:售楼中心退还李先生定金20000万,并支付李先生6000元补偿金。调解协议书下达后,李先生十分满意,特意送来锦旗对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杨雪律师、成玉洁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史锦岭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9月14日上午,我所史锦岭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市民因购买某品牌燃气灶自燃引起的维权纠纷,进行法律评说。史锦岭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一市民家中购买了某品牌燃气灶,但使用不久,便有蛀虫,最近更是引起了燃气灶爆炸,市民认为,燃气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史锦岭律师表示:“虫子不应是引起燃气灶爆炸的原因,如消费者有疑惑,可到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或是寻找相关的质量鉴定中心,对产品进行质量鉴定。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燃气灶爆炸,厂家应对市民进行赔偿。”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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