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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程正芳律师
    当事人与程正芳律师(左)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冯女士受了重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由此产生了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诸多费用。因与交通肇事司机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故冯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冯女士慕名来到我所,并委托我所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律师承办此案。程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程律师首先为冯女士做好评估伤残等级的工作,得出冯女士因交通事故构成十级伤残的结论。后程律师多次往返法院与被告方之间,做了大量的联络协调工作,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最终,程律师的大多数观点得到了法官的肯定,判决肇事方赔偿冯女士各项经济补偿金七万余元。得知判决结果后的冯女士十分激动,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案件结果和程律师的不懈努力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谭昊、王娜律师
    本所讯 2011年9月17日上午,当事人黄女士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捍卫法律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我所谭昊、王娜律师的手中,感谢一段时间以来,两位律师为自己的案子付出的辛勤努力。 当事人与王娜律师(右)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黄女士的丈夫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因事故后遗症而不治去世。就赔偿问题,黄女士与事故车辆驾驶人及其保险公司始终协商不成,故黄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黄女士慕名来到我所,并委托我所年轻律师谭昊、王娜律师承办此案。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由于此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因此两位律师多次往返奔波于医院、交警大队、多位被告人单位等地,深入挖掘对我方有利的证据。经过大量细致的庭前准备,两位律师在开庭时慷慨陈词,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最终,法官采纳了我方大多数意见,判决几位被告人共同赔偿我方当事人各项经济补偿金共计60余万元。得知判决结果后的黄女士及家属,对案件结果表示特别的满意,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我所谭昊、王娜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潘主任、杨雪律师
    当事人与潘主任(右二)、杨雪律师(右一)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0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原告康先生因突发性右下腹疼痛到天津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后医院为康先生施行阑尾炎切除术。没想到的是,康先生却因手术造成了肠管破裂并导致腹腔严重感染。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僵持不下,康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康先生及家人慕名来到我所,想潘主任咨询后,随即委托杨雪律师承办此案。杨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找到专业的法医学习研究康先生在手术及治疗中的病情症状。通过努力,杨雪律师成功将康先生的事故认定为医疗事故,并构成十级伤残,使其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通过多次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最终使康先生与院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康先生各项经济损失84000元。调解书下达后,康先生及家人十分满意案件结果,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我所潘主任、杨雪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卢彦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卢彦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此种情况,卢彦民律师表示:“汽车作为商品应当受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约束,三包规定需尽快出台。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保护了家用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界定了销售商、制造商和修理商彼此的责任与义务,其从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只修不换的难题,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规则并未明确,处罚的力度也不足。同时,有些条款较之前的意见稿也不尽合理,特别是在修理超过多长时间提供备用车具体时间上,由原来超过两日提供备用车,现在规定为超过五日,以及之前是同时给予合理的交通费补偿,但现在只能是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补偿,从某种程度上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律师认为,针对家用汽车市场普遍存在的质量及售后问题,该意见稿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界定了从销售商、制造商和修理商彼此的责任和义务,也明文规定因严重安全故障累计修理两次仍不能解决可要求退货等退换条款。”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强律师当选河北区第十一届工商联副主席
    本所讯 2011年9月20日,在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一届工商联代表大会上,潘强律师当选河北区工商联副主席。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焦志军律师被聘为河北区刑事和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
    焦志军律师简介:汉族,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的案件代理,擅长民事侵权赔偿、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执业四年多来,至今承办各类案件百余起,具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深获当事人好评,并多次获得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曾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天津政法报》、《天津日报》等报刊媒体发达文章几十余篇。自执业以来,信奉“无信任即无委托”,坚持打造职业诚信,赢取社会公信的执业理念。高度珍视委托人的信任,办好每一件法律事务,在服务中增强、提高信任度、公信力。法律服务热线:13820534304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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