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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举办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
    本所讯 2011年9月17日下午15:30,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在河北饭店三楼会议室举办。我所顾问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马和琴、原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金钟、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晶及我所顾问张新路均以评委身份参加了本次辩论赛。 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在河北饭店三楼会议室举办 吕慧宾律师 刘大鑫律师在本届辩论赛预赛中,我所吕慧宾、郑红玲、宋利华、潘晓东、狄妍、杨雪、史锦岭、张宇、司晓楠、吴悠、陈君健、王会权、徐亮、王茜、赵春梅、夏永亮、成玉洁、单联璞等多位年轻律师作为参赛辩手,围绕“当事人在诉状中,有权列第三人吗?”、“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雇员与他人发生冲突,进而驾车故意撞人,该行为属职务行为吗?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吗?”等法律热点问题,模拟了庭审现场,双方展开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的激烈辩论,辩手的表现获得了评委和广大击水同仁的一致好评,现场掌声不断。 史锦岭律师 潘晓东律师 成玉洁律师比赛结束后,潘主任感概的表示:“很高兴又迎来了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通过本场预赛,我感觉到我们击水律师在赛前都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比赛中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各位辩手均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不俗的辩论技巧。希望入围决赛的辩手们能够继续巩固法学知识的学习,积累更多的辩论经验,争取在辩论赛决赛中表现得更优秀,展现出非凡的律师风采。” 赵春梅律师、司晓楠律师 陈君健律师(右)、夏永亮律师(左) 宋利华律师、吴悠律师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辩论赛预赛仍有几组辩手未能上场,我所将于10月8日月例会上,继续举行。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击水律师为招商银行VIP客户普法
    击水律师受邀为招行VIP客户普及《新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 我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本次普法活动采用了沙龙会议的形式,气氛轻松、和谐。潘强律师首先介绍了《婚姻法解释(三)》颠覆了以前的相关规定,否定了原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使如今的审判更于法有据。之后,潘强律师又妙语连珠的详细分析了“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以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屋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婚前一方首付房款,婚后房产证下来,双方共同还贷的,对照从前,法院判决房子分配可以说五花八门,依照《婚姻法解释(三)》便统一了。此外,三位律师还由浅入深,通俗易懂地为大家讲解了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亲子鉴定、遗产税及子女的抚养费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三位律师语言严谨且不失幽默,赢得招行VIP客户们的一致好评,掌声不断。 潘强律师向大家介绍了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屋及财产的分割问题 在普法活动中,客户们纷纷与三位律师互动交流,现场的气氛热烈 三位律师语言严谨且不失幽默,赢得招行VIP客户们的一致好评在普法活动中,客户们纷纷与三位律师互动交流,律师一一耐心的为大家答疑解惑,现场的气氛热烈。活动结束后,客户们一致表示:此次《婚姻法解释(三)》的普法宣传令我们受益匪浅,使自身提高了维权意识,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后如遇到维权难题,一定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今后能够更多参加类似的普法活动。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郑晓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郑晓云律师接受采访今年6月份,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大范围漏油事故,对周边海洋环境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三个多月过去了,在各省多地养殖海域,成片带状的油膜仍然清晰可见。这种状况让周边的渔民们深受其害、损失惨重。面对自己的损失,找谁赔偿、如何赔偿问题成了渔民们的头等大事。然而,虽然渔民们的损失均较惨重,但是海上油污来源众多,如何证明与此次康菲漏油有直接关系仍是让渔民最为头疼的地方。那么,这种情况下,受损失的渔民们到底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刘建、梁海滨律师
    本所讯 2011年9月19日上午,当事人王女士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捍卫社会良心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及助理梁海滨律师的手中,感谢一段时间以后,两位律师对自己的案例付出的辛勤努力。当事人与刘建律师(右)、梁海滨律师(中)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劳动仲裁调解案件。2006年,王女士入职某公司任操作工,2007年王女士在工作作业中不慎将发生意外,造成了左尺桡骨多段开放性骨折等多处伤残,2010年王女士经鉴定为工伤八级。事故后,王女士三次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经多次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王女士慕名找到了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及助理梁海滨律师。两位律师接受王女士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往返奔波于王女士及单位之间,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解工作。同时,两位律师也积极与案件法官联络,沟通案件进展。最终在律师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王女士与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王女士各项赔偿金额共计85000元。拿到仲裁调解书之后的王女士十分激动,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刘建、梁海滨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郑晓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9月17日上午,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的采访,对一起因快递产生的纠纷进行专业的法律评说。 郑晓云律师接受采访本期节目内容:前几天,王小姐因工作需要,通过某快递公司将一份重要的文件寄往杭州。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小时过去后,王小姐就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被告知自己的文件被弄丢了。王小姐来到快递公司询问,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称寄送快递的车辆被盗,全部邮件均丢失。王小姐十分焦急,因为这份文件对她来讲十分重要,想要补回这份文件需要花费更多的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究竟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于王小姐的损失又应当如何赔付呢?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给出了专业详细的法律评说。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潘强律师将于10月22日受邀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授课
    本所讯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将于2011年10月22日周六下午14:00-17:10,受邀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机动车事故律师实务》的相关课程。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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