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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本所讯 2016年7月4日上午十时,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兼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在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六楼报告厅参加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会员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章程(草案)》;审议通过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当选为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作为新任会长潘强律师表示,非常荣幸能担任新一届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一职,今后将以以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讲话精神为重要指导,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文明家庭、科学家教、良好家风”为切入点,针对婚姻家庭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家庭文明创建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思路和新机制,为我市文明家庭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新一届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必将为开创婚姻家庭理论研究的新局面、为天津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努力践行做出新的贡献。 潘强律师作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并作就职发言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7.05
  • 潘强律师受聘为天津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本所讯 2016年6月30日下午三时,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在市总工会三号楼二层会议厅参加天津市总工会新一届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林引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市工会法律部部长秦建中等同志出席成立会议并讲话。会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被聘为为天津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更好地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会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发表感言:获聘为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首先要感谢市总工会对我的信任,以及对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同时,感谢市总工会为职工维权提供良好的平台。市总工会授予击水所“天津市职工法律服务定点律师事务所”,为职工维权提供便捷通道;定期安排18名击水律师到市总工会法律部提供窗口服务,为劳动者、为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击水所作为工会会员特约合作单位,职工持“工会会员服务卡”到所咨询享受优惠待遇;击水律师每月定期做客做客交通广播“1068帮帮团—工会法律帮帮团”栏目,围绕劳动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为听众解读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律纠纷。市总工会的各项举措切实的帮助职工普及法律知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捍卫职工的人格尊严。潘律师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加强理论工作以及制度建设,作为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将与市总工会一同在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职工营造更好的明天。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林引同志在讲话中要求,新一届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从世情、国情、会情出发,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新特点。他强调,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总工会切实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化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履行法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理性反映利益诉求。同时,在一些重大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7.01
  • 潘强律师接受《天津工人报》记者采访
    本所讯 2016年6月16日,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在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受就职工维权法律问题《天津工人报》记者采访。潘律师表示,职工群体对法律的需求超过了社会其他群体。2015年以来,静海区总工会联合我们击水事务所开展了多次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企业普及了法律常识,为劳资双方构建和谐关系奠定了基础。 摘自2016年6月22日《天津工人报》--《当好13万职工“后勤部”——静海区职工服务中心启动侧记》记者马征
    2016 06.24
  • 击水律师参加静海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启动仪式
    本所讯 为进一步构建维护职工制度体系和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不断增强职工法律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6年6月16日上午九时,天津市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在静海区胜利大街静海区工会援助中心隆重举行。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工会法援团律师张国辰、张宇、聂京祥代表我所参加此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并现场为广大职工答疑解惑。启动仪式由静海区总工会主席徐金利同志主持。天津市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市总工会区县工委主任宋延鹏同志、法律部部长秦建中同志、静海区司法局局长张爱党同志、静海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王台博同志、静海区总工会副主席王跃冀同志、静海区文明办主任宋敬起同志等出席静海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天津市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为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揭牌”。活动中,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我所主任潘强以及工会法援团张国辰、张宇、聂京祥三位律师现场解答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为职工维权支招,并向广大职工发放《法律援助手册》及《击水律师报》等普法读物,让广大职工学法、用法,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据悉,前来咨询的务工人员中,较为关注工伤、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等法律问题。对此,击水律师建议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将工资、社保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好,并写进合同内,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职工们听罢击水律师详细解答后表示,今后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事情,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事,静海区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击水律师将于每周三在此“窗口”值班,现场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从而更加有效地服务于企业职工、服务于弱势群体、援助于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天津市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在静海区胜利大街静海区工会援助中心隆重举行 天津市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为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揭牌” 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致辞 天津市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讲话 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亲切握手、交谈 工会领导对击水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表示肯定 静海区总工会副主席王跃冀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亲切握手 静海区总工会主席徐金利同志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亲切握手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与击水律师亲切交谈 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与击水律师亲切交谈 张宇律师、张国辰律师、聂京祥律师、主任潘强律师 潘强律师耐心为职工答疑解惑 击水律师维权进行时 潘强律师(左) 聂京祥律师为广大职工发放普法材料 张宇律师为职工介绍法援流程 张国辰律师、张宇律师为职工解答法律难题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6.17
  • 击水律师将于周一做客交通广播《法律辩论会》栏目
    本所讯 我所陈冰、徐禄、安娜律师将于2016年6月13日下周一上午10:3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法制辩论会》栏目。届时,三位律师将通过“骑电动车摔伤,电动自行车生产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与听众一同探究法律事件,关注交通出行,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案情介绍:2015年6月1日,李某驾驶其刚买的电动自行车,因车速过快,车梯触地产生侧滑失去平衡而摔倒,导致林某右腿骨折。李某称:“自己从电动车经销商购买的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不论该车的最快行驶速度与重量都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其骑车拐弯时车梯触地,车辆滑倒,造成受伤。本次事故所产生的就医费用应由电动车生厂商承担。”电动车生产厂商称:“自己出售给李某的电动车是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对于该车有国家自行车电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该电动车为合格产品。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辩论内容:电动自行车生产商是否对林某承担赔偿责任?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6.12
  • 端午节前夕,击水同仁喜领粽子
    本所讯 2016年6月8日,值此端午佳节到来之际,我所工会为全体击水同仁准备了丰富的礼盒粽子,以表达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对全体击水同仁及家人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祝福。潘强主任表示:“端午节是我国汉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吃粽子是由来已久的传统习俗。愿这一盒礼品粽能捎去击水律师事务所对全体击水同仁及家人最衷心的节日祝福,祝愿大家一生平安、健康、幸福!”击水律师曹晓冉、胡博晨
    2016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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