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6年9月30日上午8:30,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天津中学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天津中学305会议室举行。天津中学校长兼党委副书记陈晓明、党委书记兼副校长王慧、副校长王振英、副校长刘红胜等校方领导干部及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王茜律师、顾问部部长赵成等人出席本次签约仪式。此外,《天津教育报》记者全程报道。
双方亲切交谈,达成合作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自2016年9月30日起,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王茜、刘丹律师担任天津市天津中学常年法律顾问。就该校管理、教学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学校开展法律普及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涉法性事务管理机制,指导促进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协助学校对法学等学科专业建设进行指导;优先接受学校委托办理诉讼、仲裁或调解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工作。
随后,陈晓明校长向潘强律师颁发聘任证书。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表示感谢校方对击水律师的信任,能够担任天津中学的法律顾问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击水律师将紧紧围绕学校法律知识普及、建章立制、法律风险防范、学校涉诉案件应对等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学校发展和师生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陈晓明校长及党总支书记王慧表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天津中学聘请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理念的有效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维护全校教职工与学生的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保障;更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相信击水律师将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学校和师生保驾护航。
天津中学是以天津这座城市名字命名的,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市首批示范高中校。天津中学的校训是“为成功的人生做准备”,学校要为今天走进天津中学的学生,在他30岁的时候能够立足于社会、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谋求到自身的幸福做准备。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