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律师获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6.09.30

本所讯   2016年6月1日,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被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三年。这也是潘强律师继2009年12月30日被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后连续七年担任。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