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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
    本所讯 2016年9月22日上午九时,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十四层举行了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挂牌仪式。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办公室主任宋强、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及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工会副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张晶出席了本次挂牌仪式。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首个加入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律师事务所,为我市红十字会组织增添了新的活力,凝聚了社会爱心、弘扬了正能量、打造了新局面。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介绍市红十字会发展概况。天津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至今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市红十字会在业务上受中国红市字会的指挥,以三救“救灾、救助、救护”为主要工作。于慧斌同志表示,市红十字会在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会救助、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库建设以及未来将开展的器官捐献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支持和帮助,今后市红十字会的发展和壮大,也需要法律支持。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聘请击水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六年来击水律师事务所本着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角度出发,为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服务;为市红十字会开展或涉及的重要工作提供公益法律支持,切实保证了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介绍了击水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潘主任表示,击水所自1996年成立至今,走过了20年的历程;自2004年以来,还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为“击水”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今天很荣幸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作为律师,我们感到十分骄傲;我们将秉承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市红十字会、为社会贡献力量与爱心。多年来,击水所热忠于公益、慈善事业,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击水同仁都积极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捐款捐物;“812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我所团支部副书记为塘沽消防战士送物资、献爱心。今后击水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积极宣传红十字精神,倡导红十字的救助理念,以最大的热忱为红十字会救援救助和爱心工程作出不懈努力。挂牌仪式圆满结束。我所成为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左起: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工会副主席张晶左起: 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办公室主任宋强、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 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讲话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讲话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为我所颁发“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牌匾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22
  • 击水工会组织律师、文员田园采摘
    本所讯 中秋时节正是冬枣成熟上市的季节,为丰富我所律师、文员业余文化生活,2016年9月11日上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工会所组织律师、文员前往北辰区赵庄子枣园采摘红枣,多名律师、文员参加活动。走进枣园,满目郁郁葱葱,枝头已挂满圆润香甜的红枣。满园的原生态景色,一棵棵的茂盛的枣树,一串串饱满的枣子,身处其中凉爽舒适,枣香宜人。击水律师、文员穿梭在枣树之间,零距离感受田园风光,体验亲手采摘的超凡快乐,美美地挑着自己满意的红枣。经过两个小时的采摘,大家摘得“盆满钵满”,收获的喜悦洋溢在每个律师、文员的脸上!击水的发展凝聚着每一位律师、文员的智慧和汗水,此次采摘活动的开展,正是我所和谐企业文化、彰显人文关怀的又一生动体现。击水律师、文员在活动中学习、在欢笑中感悟;体验快乐、感知温暖。此次由击水工会组织的“采摘”活动不仅增强了击水律师、文员之间的的信任与了解,缓解了工作压力,更丰富了律师、文员的业余生活,也使大家感受到了在击水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的快乐。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13
  • 击水律师受邀为企业负责人讲授劳动法
    本所讯 2016年9月12日下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劳动法务部部长谷艳艳律师受邀来到今晚报大厦二楼,参加由天津企业文化研究会和企业报刊传媒专委会主办的“劳动法律知识”普法公益讲座,部分企业人力部门负责人聆听讲座。我所劳动法务部部长谷艳艳律师生动精彩地解析了“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相关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谷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结构组成,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年假工资、防暑降温、冬季取暖等在工资单或工资条中明确列明,并经职工确认;应明确约定合法、合理条件下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调动岗位和工作地点等,避免因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造成经济补偿金等法律后果。随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律师凭借其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醒企业负责人及人事主管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时应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潘律师表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学会运用法律思维思考,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讲座结束后,天津企业文化研究会和企业报刊传媒专委会负责人表示:深深的感谢天津市著名律所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为广大企业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击水律师通过解析多年来承办的经典案例为我们生动精彩的讲解了劳动法律知识和疑难问题,告诉我们如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负责人受益匪浅。 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 击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务部部长谷艳艳律师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13
  • 教师节前夕 击水律师拜望人大杨立新教授
    本所讯 2016年9月8日下午,值此中秋佳节、教师节来临之际,击水律师陈冰、实习律师吴雨霏及主任助理李中美代表全体击水同仁,拜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并向杨立新教授献上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深深的祝福之情。杨立新教授与陈冰律师(左)杨立新教授与实习律师吴雨霏(左)杨立新教授与主任助理李中美(左)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09
  • 教师节前夕 击水律师赴京拜望高铭暄教授
    本所讯 2016年9月8日晚,值此中秋佳节、教师节来临之际,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及律师安刚、徐禄、陈冰、实习律师吴雨霏、何海玲、主任助理李中美一行来到北京,拜访了享有中国刑法学之父、刑法学界泰斗美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并代表全体击水律师为高铭暄教授献上最诚挚的教师节问候和中秋节祝福。高铭暄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阅书无数、著书无数,曾参与刑法的修订。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高铭暄教授思想的深度、学识的渊博为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此行让击水律师难掩兴奋的心情,一一表达了对高铭暄教授敬仰和崇拜之情。高铭暄教授与潘强律师(左)高铭暄教授与安刚律师(左)高铭暄教授与徐禄律师(左)高铭暄教授与实习律师何海玲(左)高铭暄教授与实习律师吴雨霏(左)高铭暄教授与陈冰律师(左)高铭暄教授与主任助理李中美高铭暄教授为陈冰律师提字高铭暄教授与为实习律师吴雨霏签名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09
  • 教师节前夕 击水律师赴京拜望江平教授
    本所讯 2016年9月8日上午,值此中秋佳节、教师节来临之际,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及律师安刚、徐禄、陈冰、实习律师吴雨霏、何海玲、主任助理李中美代表全体击水同仁,为享有中国法学界泰斗美誉的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献上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深深的祝福之情。值得一提的事,江平教授为我所与今晚报联合推出“法治大家谈”普法专栏提字。 江平教授为我所与今晚报合办的“法治大家谈”栏目提字 江平教授与陈冰律师(左) 江平教授与徐禄律师(左) 江平教授与安刚律师(左) 江平教授与实习律师何海玲(左) 江平教授与实习律师吴雨霏(左)江平教授与主任助理李中美(左)背景资料: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至今)。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江平教授不仅是一位著名法学家,而且还是一位诗人。在其创作的诗词中,他最喜欢的一首是《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新闻编写:李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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