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十大律师揭晓
2016.12.21

本所讯   新年伊始,回顾我所过去一年来的发展,击水律师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坚持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经过我所综合评比评选出2016年度击水所十大律师:第一名刘淑霞律师、第二名安刚律师、第三名王茜律师、第四名刘念鑫律师、第五名吕慧宾律师、第六名司晓楠律师、第七名王玉青律师、第八名张向龙律师、第九名谷艳艳律师、第十名史锦岭律师,感谢这十位律师在2015年度所付出的辛勤汗水,他们敬业、职业、专业、精业,他们是正义的守护者、是百姓的贴心人。



第一名 刘淑霞律师



刘淑霞律师,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员、天津市河北区优秀律师、天津市南开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在民商领域主要擅长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同时具有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刑事领域主要精通经济类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过程中代理民商、刑事案件数千件,案件总标的额上亿元。在非诉讼业务领域,擅长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参与制定经营管理制度,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曾发表的论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探析》获2009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发表的论文《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获2011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奖。撰写的文章《建议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票据业务专营机构》于2015年被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统战信息》采用并发表。曾获得本所最高荣誉“捍卫人权奖”并多次获得本所十大律师第一名。


曾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等权威报刊上发表数十篇文章,从专业的角度剖析现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长期担任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特约嘉宾,为听众解答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向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十余年来,办理了大量民商、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天津某化工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天津某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天津某金属公司与民生银行票据利益返还纠纷案、天津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案、天津某央企与贵阳某投资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与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娱乐公司与天津某投资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朱某与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制品公司与河北某宾馆产品质量纠纷案、天津某电气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黄某与天津某酒吧解除合同纠纷案、张某与孙某涉外离婚案;付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马某盗窃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行贿罪,法院从轻判处;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判处缓刑;谢某诈骗罪,法院从轻判处。                         


刘淑霞律师热爱并执着于律师工作,始终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的执业理念,对工作负有强烈的责任心,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公平与正义。


业务范围:民商方面擅长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票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刑事方面对处理经济类犯罪极有心得。


执业理念:守德、求实、敬业、创新


联系方式:13512281192


第二名:安刚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开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约调解员。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


2004年1月加盟击水律师事务所,师从案件质量委员会主任徐国强律师,曾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徐国强律师共同办理过万众瞩目的“湖南大学生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件,担任原告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并亲赴湖南省长沙市参与庭审。


长期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的采访,为百姓排忧解难,解答各类维权纠纷。多次在《今晚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和《天津政法报》等报刊媒体发表律师评析,共计二十余篇。


2011年3月,在我所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的友谊辩论赛中,安刚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扎实的辩论技巧荣获大赛一等奖。


曾办理过多起经典案件,并广受当事人好评。其中颇具代表性的有:


1、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罗彩霞起诉王家俊、贵州师范大学等八名被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纠纷一案,代理罗彩霞,经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使各方利益达到最大化;

2、老城厢72户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72户业主,经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保证广大业主既能够及时入住,又能够维护社区稳定;

3、河北籍聋哑人张某某在天津公交车上扒窃,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四次会见(无翻译,均与被告人书面交流),并努力辩护,该被告人仅被判单处罚金;

4、山东籍寇某某在北辰区某厂打工,因与工友发生争执,持械将工友砸成重伤(脾摘除),被以故意伤害罪(致重伤)提起公诉,经努力辩护,该被告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5、辽宁籍谢某在山东盗窃价值四万余元的原油,后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努力该被告人谢某仅被判处缓刑;

6、天津籍张某在北京盗窃价值一万余元的相机一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律师努力,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取保候审;

7、劳动者张某工作中被砸伤,造成七级伤残,单位居然否认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单位起诉、上诉,律师代理劳动者维权,终审判决为单位赔偿劳动者各项经济损失十余万元;

8、某食品开发公司诉某商贸公司食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食品开发公司,虽为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却牵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安全等焦点问题,最终法院全部支持食品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9、任某起诉八旬老人民间十二万元借贷纠纷一案,一审败诉。二审继续代理八旬老人,经调解为老人节省三万元;

10、刘某兄弟三万元借款纠纷一案,代理被告哥哥,最终驳回原告起诉;

其在执业过程中,还办理过数起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案件和离婚案件等。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曾说:“法律不会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您真正想要维护权利又不知道从何做起时,只需想起安刚律师。

 

第三名:王茜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天津市工会特聘律师、天津市静海区工会特聘律师。


王茜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不但善于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并且对于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具有独到见解和独特的办案模式。在工作中,善于观察、细致入微,善于分析当事人的心理以及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方向,往往能够使办理案件事半功倍。在庭审中凭借极强的应变能力,善于抓住对方弱点,以彼矛克彼盾,使案件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执业期间,不仅成功代理民商事、劳动争议、刑事案件百余起,深受法官和委托人的好评。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为社会各个方面的人群义务解答法律问题,希望在法治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业理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捍卫您的人格尊严


咨询电话:13821953004

   

第四名:刘念鑫律师


 

刘念鑫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同法务部部长;天津市总工会特聘律师、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天津市静海区工会特聘律师。


执业领域:


1、擅长运输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合同纠纷以及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等债权债务类案件;

2、擅长婚姻、继承等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类案件;劳动争议等纠纷;


3、刑事辩护以及代理(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盗窃、诈骗、、抢劫等);

4、常年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熟悉合同、文书的起草、审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

5、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证据整理、出庭应诉等整个诉讼流程。执业以来代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非诉案件数百余件。

社会活动:

1、作为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刘念鑫律师定期到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百姓答疑解惑;代理法律援助民、刑事案件,入户到家为百姓化解矛盾纠纷;

2、多次参加天津青年宫与天津广播电台交通台“与法同行”栏目共同举办的大型公益咨询活动及和天津青年宫与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共同举办的公益普法活动,为听众答疑解惑,义务提供法律帮扶;

3、作为天津市总工会特聘律师,刘念鑫律师定期到天津市总工会值班,为我劳动者及弱势群体答疑解惑,切实的帮助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法律矛盾;

4、作为静海区总工会特聘律师,刘念鑫律师定期走进基层企业,与静海区各大企业交流、座谈,并义务为企业职工讲解《劳动法》相关法律知识;

5、作为河北区建昌道社区法律顾问,其定期深入到社区,为广大群众义务讲解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困难,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6、多次在《天津日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今晚报》、《渤海早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


民事案件:


1、相识已久的朋友向李某借款,四年后仍未归还,且避而不见。寻求律师,律师帮助把脉认为其偿还可能性不大,建议赶快搜集证据材料。经过分析和讲解,当事人当即决定委托。承办过程中,经过律师指点迷津,并采取诉讼策略,案件大获全胜!委托人十分欣慰。

2、委托人信任朋友,将自有数十万车辆交付其使用,哪知知人知面不知心,朋友将车辆擅自转卖给东北朋友,并在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朋友家遇拆迁,自此查找不到,委托人慌了神,几经报警、报案,但求告无门。律师建议可从民事下手,经过数次调查取证,几经周折,在未有朋友到场情况下 ,委托人最终得到了数十万元的赔偿款,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执行到位!委托人的损失得到了补偿!

3、某物流公司为几家单位提供运输服务。因对方提供合同,且没有经验,造成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实际操作对自己十分不利。完成运输业务后,存在对方不支付情况,按照合同条款,委托人也是哑巴吃黄连的状态。律师承办案件,陪同协调,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劳动争议案件:


1、王某系某单位的员工,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予以开除。仲裁阶段委托人自行办理,仲裁认定解除合法,驳回了委托人的请求。后找到律师帮助,律师调取几本案卷材料,对委托人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分析,重新帮助委托人梳理案情,庭审中,与对方几经辩论,后案件经法院判决支持了我方诉请!

2、杨某等人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擅自撤场对员工未尽安排,且利用其在外地、办公场所几经变换的优势,与委托人等周旋,委托人等在仲裁阶段无果,经过律师承办案件,利用诉讼技巧,帮助法官联系用人单位,在有限的证据下,法院支持了六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用人单位不服起诉至上级法院,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判!律师代理案件帮助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


刘某等人未成年人因临时起义抢劫财物。以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律师接受此案,通过了解案情,到其学校和事故地点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庭审中,律师提出自首、数额认定、从轻等情节得到了检察官的采纳,最终使得其得到了不予起诉的好结果。


自我评价:


刘念鑫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不但善于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并且对于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具有独到见解和独特的办案模式。在工作中,善于观察、细致入微,善于分析当事人的心理以及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方向,往往能够使办理案件事半功倍。在庭审中凭借极强的应变能力,善于抓住对方弱点,以彼矛克彼盾,使案件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执业期间,不仅成功代理民商事、劳动争议、刑事案件百余起,同时工作中的认真态度,和蔼服务以及超强的责任感获得了法官和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另外,积极响应各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为社会各个方面的人群义务解答法律问题,完成学法初衷,并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咨询电话:13516253121

 

第五名:吕慧宾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所合同法务部部长。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 


至今承办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擅长交通事故、经济合同、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类等案件。


吕律师曾多次做客天津人民电台新闻广播《潘律师谈劳动维权》栏目及经济广播《今晚有说法》栏目,透过电波为听众答疑解惑,普及劳动法相关知识。其曾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经典案例:


1、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律师代理受害人起诉保险公司终胜诉,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部分医疗费损失,律师代理被保险人起诉保险公司终胜诉,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物业公司擅自强行拆除业主违章安全护栏,律师代理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终胜诉,物业公司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未交“假条”,用人单位以无故旷工为由将劳动者除名,律师代理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法院认定除名行为违法,判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5、一年内数名儿童在同一水坑内溺水身亡,律师代理受害人家属状告某企业用消防坑所有权人终胜诉,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数十万元。本案被《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网等多家媒体纷纷报道;

6、律师办理的劳动者跳槽侵害原公司商业秘密一案,最终胜诉。


咨询热线:15822459097

   

第六名:司晓楠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女工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交通法务部部长、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南开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约调解员。


司晓楠律师在工作中勤勉、专注、友善。处理案件时考虑周全,工作深入细致,不但善于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尤其善于分析诉讼案件中对方当事人心理,在庭审中凭借极强的应变能力,善于抓住对方弱点,以彼矛克彼盾,使案件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自执业以来,成功代理民商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硕果累累,深受法官和委托人的好评,被业界和委托人评价为“专业知识精湛,品德素质高尚”。乐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深得委托人信任和高度评价。


执业理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捍卫您的人格尊严。


咨询电话:13602102109

 

第七名 王玉青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学士。擅长交通事故、侵权、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纠纷等各类案件。


王玉青办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直接起诉商业除承保公司一案及同一交通事故同命同价一案被《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政法报》纷纷报道。


执业理念:取乎其上 得乎其中


办理的经典案例:


1、实际修车费用与物价局定损不一致,最终被告按照原告实际损失赔偿原告;

2、车辆被撞不能使用,租车费用应有被告赔偿;

3、由于机动车与人身体发生接触,鉴定中心无法作出痕迹鉴定,导致交警队无法作出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方否认撞人,通过律师认真、努力工作,法院判决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并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曹某诈骗一案,诈骗近三万元,通过律师辩护,武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单处罚金;

5、虽为农业户口,在天津发生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年均收入主张,获法院支持;

6、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治病期间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主张工资差额(加班费)获法院支持。


联系电话:13821993599

 

第八名:张向龙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婚姻法务部部长,河北区优秀共产党员、河北区优秀青年律师。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业务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对婚姻家庭、业主维权、经济欠款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有较为系统的了解。2013年5月、2014年7月,张向龙律师先后赴京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参加第二期、第三期“婚姻家庭实务与创新业务”高阶研修班,并获结业证书。


张向龙律师多次为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员工普及婚姻法相关法律知识;并多次走进天津青年宫参加天津电台、天津电视台举办的大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百姓答疑解惑。


其承办的多起婚姻案件被《城市快报》、《每日新报》等报刊媒体纷纷报道;曾在《天津日报》等报刊媒体编写律师文章三十余篇,为百姓普及婚姻法法律知识;曾接受天津电视台《滨海1时间》栏目采访。


执业理念:诚信为本 追求卓越


联系电话:13002270510

 

第九名:谷艳艳律师


 

谷艳艳,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劳动法务部部长、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成员。


谷艳艳律师曾在《天津日报》、《天津工人报》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并多次做客天津新闻广播《法律服务热线》栏目,透过电波,为广大听众普及劳动法知识,解答各种维权纠纷。


谷艳艳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多次参加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法眼大讲堂”公益咨询活动、天津交通广播“与法同行”大型公益咨询活动,义务为群众答疑解惑。不定期做客天津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值班窗口,为广大职工义务维权,普及劳动法知。


法律咨询热线:18822301942

 

第十名:史锦岭律师


 

现任南开所刑事法务部副部长、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律师、天津市总工会维权律师;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执业至今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新说法》、《新城市新空间》等栏目采访,并多次在《今晚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渤海早报》等权威媒体发表律师文章数十余篇,代理各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百余起,并获得诸多荣誉称号。


2013年,史锦岭律师承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经其激烈雄辩,二审最终枪下留人,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获得2013年度捍卫人权奖。


2014年,史锦岭律师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律师通过调取新证据,二审再次枪下留人,最终蝉联2014年度捍卫人权奖。


执业理念:学以致用 服务于民 优质服务 以人为本


联系电话:1310229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