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律师以案说法》一书出版
2016.12.22

本所讯   2016年12月17日,由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编的《击水律师以案说法》一书正式与读者见面。


本书收录了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之间击水律师在《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发表的212篇文章。书中的素材大多取自击水律师所办过的“劳动争议”案件或热点法律案件。每个案例中,又分为“案情回放”、“案件评析”及“法条链接”三个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序言《击水律师以案说法》是由《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记者赵桐岩老师亲自为之作序。


通过本书,可以使读者对各类“劳动争议”法律问题有一个深入浅出的理解和认识,更好的帮助读者学法、懂法,提高维权意识。


播撒依法维权的种子——写在《以案说法》栏目文章结集时刻 


击水律师事务所要将在《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上发表过的文章结集出版,嘱为该书出版写篇序言。本不想答应,一来本人不是名人、法律专家,写了恐怕也没什么大的号召影响;其二本人从事文字工作近30年,应当也是一名资深媒体人了,但信奉的是做事扎扎实实,不愿在名利上咋咋呼呼,但击水律师所潘主任几次要求,再加上作为《维权周刊》栏目的策划者和编辑者,见证了该栏目的成长历程。所以实在推却不了,就不拘冒昧。写下几句作为序言,也算完成潘主任给下的任务吧。


人生在世如白驹过隙,匆匆“维权周刊”已开办了7年,至今已发稿件212篇。记得7年前,因一个案件请教击水律所的律师,认识了该所的新闻部主任尹敬静。她说,潘主任想在《天津工人报》上开办一个针对劳动者的普法栏目。早就听说潘强主任和一些媒体互动的事,但一个民营律师事务所有必要花费大量钱财、精力为普法这样的本属“公家”要做的事埋单吗?当时是持怀疑的态度,不过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和报社领导研究后,决定在《维权周刊》上每半月开办一期栏目,栏题就叫“以案说法”,主要刊登一些案例来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击水所特地指定律师撰写文章,还聘请了法律专家负责把关。刚办时由于手生欠磨和,有时快到发排律师还没有把稿写来,还有律师在写作没有把重点放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而是倾向于帮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使职工的权益受损,对于这样的稿件不是重改就是毙掉,有时是焦头烂额。不过还好总算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保证了栏目正常出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磨和、锻炼,击水律师事务所出现了一批能写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文章的“高手’,而且老人带新人,有很好传承。在其间,卢彦民、谷艳艳、丁鹏、张国辰、曹佳君等律师撰稿,他们不仅是优秀的律师,也练就了出色的文笔,成了名满津门的名人。其中卢彦民还获得“天津市十佳维护职工权益律师”荣誉称号;另外和天津工人报的联系人尹敬静、潘晓彤、李中美等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此我代栏目和栏目读者向你们表示感谢。因为有你们,才使栏目办得更加精彩。


“以案说法”从实际出发,追踪热点;所刊登文章内容充实,受到职工的欢迎。一些职工从文章中找到依法维权法律依据,为自己更好地维权,所发文章影响巨大。每年网站报纸转发文章达到上千次,点击数达到上百万次。在网上随意搜搜你就能看到转载“以案说法”文章的网站,有中工网,中青网,中国普法网、民主与法制网、大律师网、找法网、法帮网等上百家,远在黑龙江,广西,新疆等偏远小城地的网站也能看到;工会博览、广西工人报等也都转发过栏目文章。还有许多律师同行把文章收在自己的博客里,以备参考。


拉拉杂杂写下这些。想起一句成语踏雪留痕,正是潘强主任把普法这样的公事变成自家的私事来办,才使“以案说法”栏目越办越好,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法制中国都起到积极作用。这是潘强主任的初心,也是他在人生旅途中留下的宝贵印痕。愿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也有这样的初心,让短暂的人生中能在实现富强昌盛的中国梦中也留下自己的痕迹。


《天津工人报》维权周刊

                                                                                            记者 赵桐岩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