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击水十大经典刑事案件揭晓
本所讯 为了更好地总结律师的办案经验,提高律师的办案技能和业务素质,加强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的结合,2016年5月27日上午9:00,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共同举办的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刑事经典案例”评选活动在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图书馆楼第一报告厅举行。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刑事法务部部长史锦岭律师以及律师田伟、徐禄、张国辰、实习律师胡博晨、孙言、李姗姗、赵文慧等参加活动并作精彩发言,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王吉林院长以及讲师温建辉、刘菲、陈金玲等出席活动并担任评委,科大政法学院法学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十大刑事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刑事案例,为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了解法律案例、增长法律实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平台。评选依据“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与律师代理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辩护意见的专业性”、“案件在某一类案件中是否具有代表性”、“案件的代理效果与社会影响力”、“当事人的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评分。评选结果由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五位专业评委老师及科大政法学院本科生投票选举产生。案例评选阶段,击水律师依次对各自代理的刑事案件进行阐述,或语言犀利、旁征博引;或义正言辞、有理有据,每一个案件的讲述都详细完整、内容丰富、专业与博学兼具。律师发言完毕后,评委及同学们针对案件纷纷提出法律问题,击水律师凭借犀利的言辞、缜密的逻辑见招拆招、充分展现了他们的实力与风采,赢得了评委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经过律师们两个多小时精彩的发言及评委组的认真评审,最终,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利华律师代理的刘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获得2015年度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刑事案例”之首;潘强主任、徐禄律师代理的马某交通肇事案;史锦岭律师代理的史某信用卡诈骗案;张国辰律师代理的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田伟律师代理的孙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史锦岭律师代理的刘某猥亵儿童案;副主任刘淑霞律师代理的徐某盗窃案;刘淑霞律师代理的傅某故意伤害案;田伟代理的唐某某非法拘禁案,司晓楠律师代理的王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分别被评为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刑事经典案例”。评选结束后,天津科技大学政学院院长王吉林教授表示,击水所经典案例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有助于加强和夯实法学学子的法学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也能实现法学院的教学相长,增强彼此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合作关系;同时感谢潘强主任和击水律师为科大法学院学子提供学习的平台。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表示,希望击水律师通过经典案例评选活动,能够更好地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和业务素质,从而切实发挥律师的职业精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潘律师还鼓励法学学子应不断提高法学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欢迎科大法学学子到击水所实习。进过两个小时的评选活动,双方均表示受益匪浅,都表示今后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组织学生和律师一起座谈、辩论和律师进讲堂活动,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现将2015年度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刑事经典案例”公布如下:第一名:宋利华律师代理的刘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第二名:潘强、徐禄律师代理的马某交通肇事案;第三名:史锦岭代理的史某信用卡诈骗案;第四名:张国辰代理的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五名:田伟代理的孙某非法持有毒品案;第六名:史锦岭代理的刘某猥亵儿童案案;第七名:刘淑霞代理的徐某盗窃案;第八名:刘淑霞代理的傅某故意伤害案;第九名:田伟代理的唐某某非法拘禁案;第十名:司晓楠代理的王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
我所刑事法务部部长史锦岭律师就其代理的史某信用卡诈骗案及刘某猥亵儿童案案发言
我所田伟律师就其代理的孙某非法持有毒品等案发言
我所徐禄律师就其代理的马某交通肇事案发言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与律师互动
我所张国辰律师就其代理的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发言
实习律师李姗姗就吕慧宾律师代理的付某故意伤害案发言
实习律师孙言就刘淑霞律师代理的徐某盗窃等案发言
实习律师胡博晨就宋利华律师代理的刘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发言
实习律师赵文慧就司晓楠律师代理的王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发言击水律师的实力与风采,赢得了评委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评委温建辉老师发言
评委陈金玲老师发言
评委刘菲老师发言
科大法学院王吉林院长讲话
潘强律师讲话
我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右)为科大学子赠书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