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保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再审被申请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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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保管合同纠纷,委托人为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为我所徐建坤律师。

2020年3月被申请人张某与申请人李某相识。2020年5月双方正式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基于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被申请人出于对申请人的信任,于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分两笔将名下到期理财存款人民币200万元暂存于申请人处。2021年1月8日,李某向被申请人返还了人民币100万元,尚余100万元。后被申请人张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申请人李某返还100万元。申请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涉案款项不属于保管款,而是赠与,于是申请再审。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受案前后,对在诉讼中所出现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委托人反馈,积极与法官交流沟通,了解案件风险。

二、律师着重对该案的具体细节进行全面研究,充分准备案件材料,使得我方胜诉概率很大。

三、律师对申请人申请再审理由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有力反驳,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主张本案所涉法律关系为保管合同关系而非赠与关系,最终取得胜诉,成功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律师成功达到委托人委托办案的诉讼目的,帮助委托人争实现利益最大化。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