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为委托人拿回10万元款项,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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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与被告公司系合同关系。 2018年3月,原告通过宣传单得知被告处有用于居住休闲的大棚对外承包,遂与被告方联系并实地参观了农家院样板间,使得原告相信涉案大棚能够用于非农业用途便于居住休闲使用。

于2018年3月16日,原告基于居住休闲用的目的与被告签订了《家庭农场承包合同》,合同中有关“入住率”、“协助运营商接通宽带、有线”、“物业费”的字样都能显示被告默许原告将涉案大棚用于非农业用途。并在当天通过pos机转账支付给被告合同约定的全额款项,共计14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据。

后期履行合同的期间,被告无法提供符合销售时宣传及合同约定标准的大棚,原告才得知涉案大棚所占地为农用土地,无法用于非农业用途建设,被告出售承包大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被告委托我所刘丹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为当事人确定了案件思路,为案件的后续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成功取得当事人很大信任。

二、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积极还原案件事实,并明确表明委托人的诉讼目的,且在返还承包费用的数额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可调解的最大金额。

三、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大量检索相关类似案例和法律依据,为本案的诉讼结果提供极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成功达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