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6年11月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原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0万元借款转给被告,并且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借条。后于2017年8月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原告撕毁原借条,被告向原告重新出具一张借款本金为10万元的借条,并约定以每月1%的利息向原告按月支付。2019年12月份,被告停止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后原告向被告催促还款,被告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委托我所潘晓东律师、王鑫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工作及亮点:
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作为代理律师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全面考虑法律风险,使当事人获得的权益最大化。本案案件事实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
第一、借款合同无效,原告可能涉及职业贷,法官会确认无效;
第二、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原告起诉,本案法律关系非借贷法律关系,而是委托法律关系。
开庭审理中,被告并未以上述两种情况抗辩,法官仅就借贷案件发生的前后事实进行审理,故,我方应对借贷前后事实与当事人确认清楚,从而应对自如。经过我方律师与法官多次沟通协商,最后,法官全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结案,律师成功为委托人拿回全部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余元。委托人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