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返还原物纠纷,最终调解结案,被告如期将房屋腾空返还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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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系涉诉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被告张某系涉诉房屋现在的占有使用人。

自天津市木斋中学接管涉诉房屋的使用权后,经了解发现被告张某一直持续占用使用并对外出租涉诉房屋却不给付原告任何租金,仅向原告缴纳过涉诉房屋的电费。后原告通过各种方式多次告知被告没有权利继续占用,要求其腾空并返还房屋,但被告均不予理会。原告认为,被告违法占用房屋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原告委托我所刘丹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为当事人确定了案件思路,为案件的后续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成功取得当事人很大信任。

二、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积极还原案件事实,并明确表明委托人的诉讼目的,争取与对方达成调解意见。

三、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实地考察房屋状态并多次去城建档案馆调证,为本案的诉讼结果提供极有利的事实证据支撑,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达成了当事人的委托本意。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愿意如期将房屋腾空返还,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