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离婚纠纷,经律师代理女方,最终调解和好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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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离婚纠纷,律师代理被告高某。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于2008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8月7日双方在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因婚生子曹某某出生,双方逐渐产生矛盾,两人时常发生争执,且多次与被告父亲产生矛盾,于是原告经常离家居住,原告因此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被告高某接到传票后遂委托到我所律师。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和当事人充分了解原被告的现居住情况,并让其收集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并无实质上的分居情况,在诉讼阶段按照当事人的意愿积极和法官沟通,主张调解,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双方矛盾并和好。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双方都表示愿意为维护这段婚姻作出努力,同时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