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离婚纠纷,律师代理男方,争得孩子抚养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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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柴某。

本案为委托人进行的第二次委托,第一次原告为被告的委托人进行被告的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的委托,被告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被告李某有期徒刑12年,委托人在被告审判后委托我所律师办理原被告间的离婚案件。

 

律师工作及亮点:

本案委托人在委托之前与被告在监狱接见日时已经做过初步的沟通,但苦于二人无法进行更方便的协商,获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由于律师在被告的刑事案件中与被告建立了基本的信任,委托人为了考虑被告的感受再次找到律师帮忙进行离婚诉讼。

本案最终阶段是律师去被告所在的女子监狱进行离婚的调解和沟通,调解过程中虽然被告不愿意离婚,但是经过律师的劝说,被告最终接受律师和原告的意见,同意离婚并同意二人的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原来在被告名下的房产仍归被告所有。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委托人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律师完美的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委托人对律师在庭审中为委托人所做的争取和努力表示感激,对律师的工作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