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被告无偿还能力,经律师代理仍获赔2万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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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委托人为本案的原告。

本案发生于2017年10月18日,本案原告驾车沿先锋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遇本案被告驾车沿先锋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原告车辆与被告车辆接触,造成原告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管局出具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责任,原告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委托人在指定医院进行治疗,与被告协商无果后,故而诉诸法院,以求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详细了解当事人的上去,该委托人的伤情为右锁骨远端骨折。律师仔细查阅鉴定标准及咨询机构法医,因伤情比较模糊,处于构成与尚不足构成的边缘。律师将该情况与委托人详细讲明,委托人愿意尝试一下是够可以构成伤残。

后律师代委托人将案件起诉至法院,选取鉴定机构,但鉴定机构考虑委托人的功能恢复认为其不构成伤残等级。律师对此并不认同,因为依照律师的经验,如果在其他鉴定机构是有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但重新选择鉴定机构会浪费很长时间。另一方面,该案被告是外市人,而且无赔偿能力,考虑到重新鉴定可能导致故意逃避责任,转移财产等,于是,律师运用自己的办案经验及知识,与被告协商,在不经过鉴定的情况下拿到相应的赔偿。最终,几经周折,被告同意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案件结果:

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被告毫无经济赔偿能力,但经过律师与其沟通,最终使得委托人在定残无望的情况下,成功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款。律师的工作使委托人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