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古稀老人出行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经律师代理,获赔14万余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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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杨某。

2018年11月2日上午8点22分,被告高某驾驶的小轿车在西青区与原告杨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告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查,被告高某某系该事故机动车辆所有人,其在中国人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

事故发生后,原告受伤严重,先后在交警大队指定的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和天津河西华津医院进行治疗,因事故造成多出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了大量的损失,承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经济负担。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在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积极准备材料,并指导委托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委托人年事已高,其丈夫又患有身体与精神残疾,委托人仍然肩负着家庭生活的重担,因此律师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为委托人立案,争取能够尽早解决此案。

由于肇事者并非本案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律师将肇事者、涉案机动车所有人以及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全面的维护。律师依据办案经验,并经过诉前咨询专业法医以确定是够能够定残,在起诉的同时提出了伤残鉴定申请以及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申请。在确定鉴定机构后,律师及时地安排并陪同委托人依法进行司法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及时地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向法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并充分准备证据,积极举证并发表代理意见,对方保险公司及被告对绝大部分赔偿项目及费用基本认可,法庭对各项诉请基本予以支持。法院判决后,律师仍继续关注并多次询问法官赔偿费用是否到位,希望能够让委托人尽快的拿到该笔赔偿款。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判决数额为14万余元,法庭对诉请的各项损失基本予以支持。委托人拿到判决书后,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律师的工作也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