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诈骗残疾人公诉机关建议从重处罚,经律师辩护法院判决六个月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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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使用昵称为“萱萱”及“萱雪花”的微信号将被害人王某1所用微信号加为好友,后虚构自己是女性并以与被害人搞对象为由,通过微信多次向被害人索要手机充值卡及微信红包,共计骗得被害人王某1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的手机充值卡和人民币6000余元。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6年8月10日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且其诈骗残疾人,酌情从严惩处。被告人家属找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潘晓东律师为其辩护律师。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阅卷了解案情,积极与法官沟通并提出对当事人有力建议:

1、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律师建议,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满意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