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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仲裁履次败诉仍不服上诉,1次重审+4次诉讼,一起劳动纠纷被律师巧妙化解,助委托人诉讼两连胜并获得赔偿!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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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被告甲。

2017年9月18日,甲入职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甲的岗位为配送业务员。2020年9月18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

2022年2月24日,公司以甲1.因重大过失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金额大于15000元);2.对同事进行谩骂、侮辱、威胁、歧视、推搡、抓衣服等,造成一定后果或认识态度不好为由,认为甲的上述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2022年3月4日起解除与甲的劳动关系。甲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2022年3月7日,甲向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裁决由公司向甲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0元。后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二审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于是,委托人找到律师代理该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联系法官查阅、复制卷宗,并在阅卷后多次与委托人进行沟通,指导委托人提供补充证据,查阅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按照其提供的工资流水明细计算赔偿数额,并尽可能多的寻找突破口。

由于原告提交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的手续材料以及辞退被告的相关依据和工会流程手续,律师为达到委托人的诉讼目的,从原告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以及给予被告处罚的合理性进行抗辩。庭审过程中,律师积极举证质证,据理力争,希望能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最终,法官对原告给予委托人的处罚均未予以支持。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委托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0元。

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及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感谢律师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