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女方,获85万赔偿款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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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原告王某。

2005年,委托人与被告相识,2010年确定恋爱关系,2011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2015年8月28日,婚生子出生。2018年7月13日,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委托人与被告婚初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渐渐显露,经常吵架,特别是自委托人怀孕后,被告更是开始对委托人疏离,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照顾。自2018年7月起,双方矛盾激化,分居至今。双方现彼此没有沟通,形同陌路,积怨越来越深,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基于以上原因,委托人找到我所希望能够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整理了委托人准备的与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经过一一梳理后,发现本案中可能会发生争议的点,主要是房产部分,据委托人所述,其现居住的房产系以出售原有房产作为首付款购得,而原有房产系被告父母支付首付款购买。虽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但被告一定不会认可与委托人平均分割,同时,现有房产仍未还完贷款。律师先与当事人确定诉讼思路,了解了委托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委托人表示,孩子可以给对方抚养,在房子分割问题上希望可以要钱。

对此,律师重点的准备对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进行论证,并告知当事人如在庭审中可以调解的话,尽量为委托人争取更大的利益。立案后,律师与法官沟通了案件情况,希望法官可以加大力度调解。庭审中,法官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表示可以调解,律师也阐明了委托人的态度。经过多轮的努力周旋,给对方施加压力,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房屋所有权归被告所有,被告给付原告补偿款85万元,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100元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