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日报》采访-“神秘买家”让问题商家无处遁形
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十月实施 监管进一步升级文章摘自2016年7月18日《天津日报》第六版天津日报讯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神秘买家”制度利于监督《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称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为“神秘买家”制度,表示为了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神秘买家”将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有商家称,“神秘买家”是否会演变成“钓鱼执法”?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辰表示,所谓“钓鱼执法”,借用刑法的话叫“犯意引诱”,“例如我根本没有卖假药,但对方却要找我收过期的药”。但“神秘买家”制度是监管部门注册一个账号,上网购买这款食品,对于卖家来说,“神秘买家”和众多买家一样,也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由于网络购物毕竟只是电子数据的传输,很少融入个人因素,很难完成‘钓鱼执法’,因此,我认为这个制度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非常利于加强监管。”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