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
本所讯 2016年9月22日上午九时,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十四层举行了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挂牌仪式。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办公室主任宋强、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及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工会副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张晶出席了本次挂牌仪式。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首个加入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律师事务所,为我市红十字会组织增添了新的活力,凝聚了社会爱心、弘扬了正能量、打造了新局面。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介绍市红十字会发展概况。天津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至今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市红十字会在业务上受中国红市字会的指挥,以三救“救灾、救助、救护”为主要工作。于慧斌同志表示,市红十字会在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会救助、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库建设以及未来将开展的器官捐献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支持和帮助,今后市红十字会的发展和壮大,也需要法律支持。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聘请击水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六年来击水律师事务所本着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角度出发,为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服务;为市红十字会开展或涉及的重要工作提供公益法律支持,切实保证了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介绍了击水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潘主任表示,击水所自1996年成立至今,走过了20年的历程;自2004年以来,还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为“击水”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今天很荣幸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作为律师,我们感到十分骄傲;我们将秉承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市红十字会、为社会贡献力量与爱心。多年来,击水所热忠于公益、慈善事业,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击水同仁都积极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捐款捐物;“812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我所团支部副书记为塘沽消防战士送物资、献爱心。今后击水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积极宣传红十字精神,倡导红十字的救助理念,以最大的热忱为红十字会救援救助和爱心工程作出不懈努力。挂牌仪式圆满结束。我所成为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左起: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工会副主席张晶左起: 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办公室主任宋强、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 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讲话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讲话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为我所颁发“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牌匾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