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共有权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被告吕某,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
被告吕某之父与原告、二被告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三人之父母去世后遗有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房屋一套。三子女于2011年6月至公证处办理公证,由三人共同继承该房屋。由于被告父亲于2020年2月因病去世,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由原告、被告、二被告三人共同共有,各占三分之一份额。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积极准备材料,并指导委托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本案矛盾争议并不大,涉及的财产范围仅为坐落于河北区的房屋一套,经过律师与委托人沟通得知其父母早在1993年就已离婚,为被告父亲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被告母亲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份额。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充分准备整理证据,积极举证,庭审中委托人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无异议。由于本案同时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原被告双方均系亲属关系,考虑到亲情,律师希望能够以调解方式解决本案房屋分割问题。最后,通过律师的努力,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束此案。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结果为确认涉案房屋由原告与两位被告三人共有,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委托人对案件结果很满意,对律师的工作也特别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