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切身利益,争取到应得的赔偿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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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崔某的家属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阶段代理人。


2015年3月被告姜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原告崔某骑电动自行车接触,造成原告崔某受伤昏迷不醒,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阶段,律师也曾作为代理人,在经过听证等程序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小海地大队事故处理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姜某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崔某不负任何责任。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认可,故而在起诉索要赔偿的阶段也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律师工作及亮点: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对方申请复核,律师为了终止复核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让对方全责的认定结论得以固定。后律师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主张赔偿全部损失。律师从原告角度出发,搜集证据,面对对方对证据的不认可,据理力争。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几乎得到全部的支持,并且经过执行帮助委托人拿到了大部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