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纠纷,经律师努力,为原告争取到近6万元赔偿金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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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委托人为本案原告,委托律师为王茜律师。


2019年5月18日下午,被告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停在先春园大街环路,被告曹某乘坐王某所驾小客车,原告骑电动自行车沿团结环路行驶,被告曹某开左后车门下车过程中,所开车门与原告所骑电动自行车接触,致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被告王某负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受伤严重,在交警队指定的天津市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第2-6肋及左侧第4-5前肋骨折伴骨痂形成,右侧第3-5肋软骨骨折,右肺下叶纤维索条等多处伤情。双方就损失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而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工作及亮点:


本案律师在接受委托时,了解案情后马上着手诉讼准备工作。首先,对于没有住院的委托人来说,如果不能定伤残,那么索赔损失不会太多。因此,律师先对其伤残能否鉴定进行了评估,根据其伤情肋骨骨折的根数不足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经律师咨询法医,得知肋骨骨折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也就是说最初拍的片子未必能够百分之百的显现准确的骨折根数,所以建议当事人再照一次片子,结果比最初的诊断多了两根骨折,故而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有了这样一个前提,律师尽快立案起诉,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顺利做出对原告有利的鉴定结论,最终与对方达成调解,使得原告得到应有的赔偿。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委托人获得赔偿57443.52元。委托人对律师帮助其鉴定上十级伤残,获得预想以外的赔偿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