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诈骗近240万元,通过辩护诈骗数额减少近70万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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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涉嫌诈骗罪。2014年6月10日,被告人陈某以为他人垫资为由,利用房产证照片等材料骗取被害人张某信任,向被害人张某借款人民币48.5万元。2014年5月23日,被告人陈某以为企业垫资为由,利用某银行审批通知书的照片骗取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分别向张某借款共计人民币190万元。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6年6月20日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归案。家属通过亲属关系找到我所,分别委托我所潘晓东律师、刘念鑫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律师工作及亮点:


接受委托后,律师了解到本案是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账务往来比较多,被告人与他人的经济往来量非常大,因此律师前期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充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律师立即开展阅卷工作,及时全面的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补充侦查的卷宗,通过阅卷律师向检察院机关多次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认定被告人诈骗被害人190万元和48.5万元两笔,并以此数额提起公诉。


案件结果:


本案法庭共进行三次开庭审理,律师书写了4000字左右的辩护意见,律师充分的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没有完全被法院采纳,但是律师关于48.5万元诈骗数额的认定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被告人仅以170余万元定罪。充分体现了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对律师的工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