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法律服务热线

17720020309

  • 当事人送匾感谢刘淑霞律师
    本所讯 2010年4月19日,当事人吴新来到击水南开所将一面题有“匡扶正义 法律先锋”的牌匾送给刘淑霞律师,感谢刘律师为自己的交通事故案件尽心竭力的工作。当事人吴新是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后一直住院治疗并被定为十级伤残。由于肇事者是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吴新定残后,肇事者和车辆所有人梁丰相互推诿。由于对赔偿的数额没有达成一致,吴新便委托我所刘淑霞律师代理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刘淑霞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展开工作,在庭审中对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意见一一反驳。最终,法院判决车辆借用人梁欢和所有人梁丰人梁丰承担连带责任,并责令其赔偿我方当事人吴新人民币十五万余元。判决书下达后,当事人吴新特地来到我所感谢刘淑霞律师,他激动的说:是刘律师为我说了公道话,让我的案子有了圆满的解决,我永远感激刘淑霞律师,感谢击水律师事务所!(本案的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贾芳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郑某送来题有“敬业正直、优质服务、热心助人、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贾芳律师对自己案件所做的积极努力。本案的当事人是一位4岁的小女孩童童,在随在湖边散步时被一座铜像砸伤。经医院诊断童童的左手掌骨开放性骨折、左手掌骨间肌、神经、肌腱挫灭伤等严重外伤。事后,童童的父母多次与铜像的管理部门协商,但双方没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童童的父母起诉了铜像的管理部门天津某有限公司。我所贾芳律师代理此案后认真分析了案情。根据童童的伤情尚需二次手术,故在本案中确定侵权事实以及责任比例的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律师多次到事发现场进行查看,申请法院调取附近某公司的监控录像资料,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基本上全部达到了诉讼请求,赔偿了经济损失。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天津大学何悦教授来所授课并受聘顾问
    本所讯 2010年4月10日下午,天津大学法学院何悦教授携新书来所为全所律师讲授《企业产品责任防御与对策》。何悦教授首先介绍了关于产品责任的基本概念,明确了其中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何悦教授重点论述了产品责任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对产品责任召回制度的相关规定。随后,我所律师争相提问,结合我所遇到的现实案例与何悦教授进行深入的讨论。卢同斌律师对惩罚性召回制度的含义和施行进行了提问,任波律师就备受关注的丰田车召回事件与何悦教授探讨了汽车召回与消费者维权的相关问题。在激烈的讨论过后,潘强主任指出:何悦教授的授课给了律师执业很多启示,做律师必须要通过案例来深入学习法律,争取今后有更多鲜活的实际的案例与何老师进行探讨。何悦教授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授课,随后,何悦教授欣然接受我所的顾问聘书,担任击水律师事务所顾问,今后将在我所律师办理产品责任案件中对我所律师进行指导。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潘强主任走进二中普法讲堂
    本所讯 3月23日下午,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走进天津二中法律知识讲堂,为全校教职员工做了题为《教师与法》的普法讲座。潘主任围绕公民应该如何看法律,如何学法律,如何用法律三个核心问题,结合教师这一社会角色的主要特点,站在法律的高度介绍,校园相关法律问题等。在讲座中,潘主任提倡教师要学会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提高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把法律当成一种武器,把法律当成一种信仰。潘主任的讲座,语言平实,深入浅出,风格幽默,娓娓道来,引人联想,发人深思,以最有效的话语形式传达了丰富深刻的法律知识,以最典型的法学案例加深了教职员工的学习印象,效果良好,赢得广泛的好评。讲座由天津二中王俐昌书记主持,王书记指出,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即将迎来“‘六五’普法”阶段,二中全体教职员工应该借着潘主任讲座的东风,将法律的学习和应用落实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来信感谢耿桂香律师
    耿桂香律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律师的充分准备和辛苦工作,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其赔偿标准与判决书确定的标准相差无几,但为老人赢得了更长的履行时间。委托人徐大爷对耿律师的工作和案件结果都十分满意,特别送来《感谢信》以表诚挚的谢意!感谢信 尊敬的击水律师事务所领导、尊敬的耿桂香律师:我的这个官司已经打了七、八年了。对方是个给头目开车的司机,便于托人情、拉关系;我是企业退休职工,无职无权无关系,又基本不通法律,所以每一场回合都败下阵来。这次又当了被告,我刚刚在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已是第三次心梗的70多岁老人了,在对方凶狠的攻击下,我已无还手之力。出于自卫和无奈,我来到贵所,并聘请耿律师为我的全权委托人,我第一次请了律师,第一次取得了胜利。耿律师虽然年轻,但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机智的思维和雄辩的口才,充分地显示了击水律师所的领导培养的法律人才的高水平及责任心,使我赢得了这场官司。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只能道一声:“深深的感谢!”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我们的社会是多么的需要你们这样的救星!我国的法律又是多么需要你们这样的悍卫者!衷心的祝福贵所更快地发展壮大,祝福领导们和耿桂香律师及全体人员身体健康、事业发达。崇高的敬意徐某某2010年3月24日
    2013 12.13
  • 我所作为南开政法委王英桂书记联络处启动仪式今举行
    本所讯 2010年3月23日下午,天津市南开区政法委王英桂书记来到击水南开所,参加在我所建立王英桂书记联络处的启动仪式。我所潘强主任及部分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首先,潘强主任代表全体律师对王英桂书记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政法委作为党的重要行政机关管理着司法系统工作的机关,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离开政法委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王英桂书记就政法委的基本情况和各项职能作了介绍。围绕律师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问题,王英桂书记向击水律师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以指导今后的工作。第一、充分认识律师职业的重要性。第二、严格把握律师行业的自身价值。第三、争创一流的律师服务机构。随后,击水律师就部分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向王英桂书记作了汇报。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 电话咨询
    17720020309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
法律服务热线:17720020309
击水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电话:(022)26448299
传真:(022)26453133
南开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电话:(022)27310358 (022)27310333
传真:(022)27318806
宁河分所
地址:芦台镇新华道光明小区底商8号
电话:17720020309
传真:(022)26453133
关注击水
微信
微博
抖音公众号
友情链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官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津ICP备12007811号-2 津公网安备:12019202000194 Support by Unite talent
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