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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区司法局侯春华副局长视察河北所
    本所讯 2010年3月11日上午,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解难题 促转变 上水平”活动,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侯春华副局长带领局里有关同志来到击水河北所视察工作。 看到潘强主任正在接待两名新应聘的律师,侯副局长热忱的对他们说:“选择击水律师事务所说明你们很有眼光啊,击水是执业律师发展的好平台”。 随后,潘强主任向在座的几位领导汇报了我所目前的发展情况。侯局长殷切的关心我所发展,并希望了解我所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希望通过司法局的帮助和支持切实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潘强主任提到在律师缴纳保险和合伙人加入的问题上,希望能够多与相关部门沟通。侯局长表示: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帮助解决,把“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落到实处。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著名民法学教授江平为我所题字
    本所讯 2010年3月10日,潘强主任携我所郑晓云律师和实习律师潘晓东、杨雪、尹娜一起来到北京拜访了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教授。在亲切的交谈中,江平教授将题有“击水律师事务所”、“只向真理低头”、“为权利而战”、“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这四幅字送给潘强主任。虽然江平教授已经八旬高龄,依旧精神矍铄、谈笑风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律师事业仍然保持着战斗的激情和敏锐的思维,令到访的击水律师钦佩不已。江平教授与潘强主任、杨雪律师江平教授与郑晓云律师江平教授非常关心我所年轻律师的成长和发展,他鼓励在座的青年律师要勤奋学习、加强实践,并为我所杨雪律师欣然题字“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以示鼓励。江平教授与潘晓东律师江平教授与尹娜律师江平教授题字“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江平教授题字“只向真理低头”江平教授题字“为权利而战”最后,江平教授将自己的新著《私权的呐喊》送给潘强主任,并接受潘主任的邀请准备在4月份来津为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高克玮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孙女士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我所高克玮律师的手中,对高律师这段时间勤勉的工作及专业的法律素养表示了诚挚的谢意。本案是一起由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委托人孙女士系自行车一方。在交警队调解阶段,电动车一方就事故认定存有异议而拒绝赔偿,且隐瞒了其真实住址和从事职业等。高律师接受委托后,考虑到本案难以调解结案,将来很有可能存在执行难等问题,从而巧妙地选择了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便于将来的执行。这一管辖权的选择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走向。案件开庭审理后,被告电动车一方针对案件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要求移送非事故发生所在地法院,而是被告所谓的现经常居住地法院。同时,被告还针对孙女士的伤情诊断提出了异议。在关键时刻,高律师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多方走访、取证,并最终取得证据证明了被告所举的经常居住地纯系伪造;此外,针对伤情的异议,高律师还专门咨询了接诊的医生和司法鉴定部门的法医,落实了首诊和进一步拍片诊断中伤情不一致的原因,从而推翻了被告的辩驳。当事人孙女士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她说“我信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信任高律师,我没有想到击水所还有高律师这么年轻的好律师,希望借助这面小小的锦旗感谢高律师的辛勤工作,也忠心祝愿击水律师事务所越办越好。”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击水律师参加“妇女维权模拟法庭”活动
    本所讯 近日,我所齐跃、宋利华律师走近了天津市和平区蒙古路社区,参加了由蒙古路社区居委会主办,劝业场街妇联、司法所、击水律师事务所和桐江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维权模拟法庭”活动。 宋利华律师扮演“审判长”(中间) 齐跃律师扮演“原告代理律师”(左一)在模拟法庭上,我所齐跃律师扮演了“原告代理律师”,宋利华律师扮演了“审判长”。离婚案例重点探讨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及“离婚诉讼前签订的关于一方出轨,另一方可分割婚前财产的协议是否有效?”“法庭”上,“审判长”镇定自若地组织庭审,“代理律师”唇枪舌剑的论辩,“原、被告”争执激烈,十分逼真。现场的社区群众凝神倾听,随着案情审理的层层深入,居民们的表情不断变化。 “原告”、“被告”争执激烈 活动现场挤满了热心的居民大部分社区居民表示从未真正在法院旁听过庭审,模拟法庭让大家身临其境,感受到法庭的严肃,同时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深入的了解,受益匪浅。一位妇女兴奋的讲到“这种模拟法庭的活动太有意义了,通过庭上这个离婚案件,让我对其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印象深刻,增强了我们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今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为击水女文员“三八”献礼
    本所讯 今后,每年的3月8日妇女节,凡工作满一年(含一年)的女文员,由我所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常规体检一次,费用由所里承担。此项福利将形成惯例。在此,潘强主任携击水全体同仁,祝愿所里的各位女士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击水工会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卢同斌律师、耿桂香律师
    本所讯 2010年3月3日,当事人李某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了我所刑事法务部部长卢同斌律师、耿桂香律师的手中,对两位律师近一段时间兢兢业业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感谢。2008年12月,李某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受重伤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家属多次找到张某要求赔偿,但结果未尽如人意。2009年8月,李某委托我所刑事法务部部长卢同斌律师、耿桂香律师代理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庭审过程中,被告张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在赔偿我方当事人李某的损失问题上百般狡辩、推脱。两位律师据理力争,并在其认可的范围内,亲自给其算了一笔“赔偿帐”,面对无可辩驳的赔偿结果,对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最终妥协,愿意与我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了解到被告张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既投保了交强险,同时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经过与主审法官的沟通,以及对方当事人某保险公司的确认,调解中对我方当事人李某的赔偿主体突破了对方当事人(司机及车主)、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还将对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纳入进来。最终通过卢同斌律师、耿桂香律师的精彩代理,使当事人直接获得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从而减少了其维权的时间与成本。当事人李某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并借助锦旗感谢两位律师的辛勤工作。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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