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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刘淑霞律师
    当事人与刘淑霞律师(右)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崔女士与丈夫吕某婚后感情一直不合,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今年1月吕某曾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崔女士离婚,法院驳回起诉。今年3月份,吕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无奈之下,崔女士慕名来到我所,并委托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此案。刘淑霞律师接受崔女士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往返奔波于原、被告处作以细致深入的调解工作,兢兢业业、不辞辛苦。刘淑霞律师多次与本案法官沟通案件进展,最终,在律师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本案达成调解协议:判决崔女士与吕某离婚,并就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作以详细分割。法院下达调解书后,崔女士十分满意本案结果,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我所刘淑霞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贾芳律师为广播电视电影职业学院授课
    贾芳律师为同学们讲述了《广播电视节目与著作权》的相关知识贾芳律师首先简要分析了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发展,著作权的主体及归属问题探讨、客体和基本内容等。既而又循序渐进的讲解了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以及邻接权和传播者权等相关权利。最后,贾芳律师将理论联系实际,详细的为大家解读了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知识。授课结束后,同学们积极的与贾芳律师互动,并就各种疑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贾芳律师耐心细致的为大家答疑解惑。近两个小时的精彩授课,使同学们获益匪浅,贾芳律师抑扬顿挫、情景交融、深入浅出的讲解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王娜、鲍宏声律师
    当事人与王娜律师(左一)、鲍宏声律师(右一)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08年11月某日傍晚,马女士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某路口,在经过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时,车门突然打开,将马女士撞倒在地,造成马女士受伤、马女士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2010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马女士多项损失均得到赔偿。2010年4月5日至2010年4月21日,马女士再次住院治疗,就二次发生的相关费用,马女士始终与本案被告打不成一致,无奈之下,马女士慕名来到我所,委托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及鲍宏声律师承办此案。 王娜、鲍宏声律师接受马女士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往返奔波于交警大队及医院之间,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同时,王娜、鲍宏声律师积极与本案法官联络沟通案件进展,在庭上慷慨陈词,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终,法官采纳了我方绝大多数观点,判决被告赔偿马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将近12万元。得知判决结果后的马女士及家属非常满意,特意将锦旗送到王娜、鲍宏声律师的手中,对二位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素养表示积极的肯定,对二位律师兢兢业业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击水律师参加交通广播台《交法在线》公益咨询活动
    本所讯 2011年11月12日上午9:3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携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鲍宏声律师、卢彦民律师、司晓楠律师、范蕊律师、赵春梅律师、曹佳君律师和刘大鑫律师一行来到了天津青年宫,受邀参加了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和天津青年宫共同主办的“今天说法”公益活动暨交通广播《交法在线》法律咨询会。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首先讲解了《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 潘强律师深入浅出、生动细腻的演讲获到了听众们的一致好评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交法在线》栏目主持人宋歌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和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刘晓纯为前来现场的听众们解读《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潘强律师表示:“《婚姻法解释(三)》颠覆了以前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以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屋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婚前一方首付房款,婚后房产证下来,双方共同还贷的,对照从前,法院判决房子分配可以说五花八门,依照《婚姻法解释(三)》便统一了。另外,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深入浅出、生动细腻的演讲获到了现场听众们的一致好评。之后,刘晓纯副院长又结合相关案例,巧妙的分析了《继承法》中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等法律常识。律师与学者现场的搭档演讲使听众们熟悉了更多的维权知识,受益匪浅。 现场咨询气氛火爆,听众们反映热烈 潘强律师为听众耐心的答疑解惑 卢彦民、曹佳君、赵春梅律师为听众们解答劳动纠纷授课结束后,由律师、学者为大家解答咨询。现场咨询气氛火爆,听众们反映热烈,大家纷纷就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合同、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等相关维权问题进行咨询,十位击水律师就各种维权难题耐心的为大家答疑解惑。 任波、范蕊律师为听众们解答房屋合同等维权问题 鲍宏声律师为听众解答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 司晓楠、卢彦民律师为听众解答侵权纠纷部分听众表示:“大家因收听电台节目提前知道节目将邀请击水律师现场为观众答疑,所以很早就准时来到天津青年宫。平时每周六都会准时收听《交法在线》栏目,对击水律师耳熟能详,是几位律师的粉丝。常常在电波中或电视上听到或看到击水律师为民普法,有维权难题找击水律师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希望交通广播电台能多多举办义务普法活动,切实的有益于我们百姓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齐跃律师为大家解答婚姻法相关法律问题 范蕊、鲍宏声律师耐心听老人倾诉 刘大鑫律师为听众解答合同纠纷本次活动进行到中午12:30分圆满结束,击水律师现场为听众朋友解答咨询数十余起,受到了听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曹佳君律师(右) 赵春梅律师(右)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我所刘建律师
    本所讯 2011年11月10日上午,当事人宋女士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为民排忧解难求真坚忍不拔”的锦旗送到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的手中,感谢一段时间以来,刘建律师为了自己的案子付出的辛勤努力。 当事人与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左)、助理成玉洁律师(右)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本案被继承人李女士系宋女士母亲,李女士生前由一直其另外五个兄弟姐妹共同照顾。李女士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其五个兄弟姐妹为争房产,将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宋女士的继承权,该房产由五原告共同继承。宋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后,立即慕名来到我所。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接待了宋女士,并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宋女士当即决定委托刘建律师承办此案。刘建律师接受宋女士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兢兢业业、不辞辛苦,多次奔波于几位原告和法院之间,很快便找到了本案的突破口。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问题上,刘建律师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事实调查。同时,刘建律师在法庭上为宋女士的权益据理力争,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最红,法官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李女士的遗产仍应适用法定继承,即由宋女士合法继承。得知判决结果的宋女士非常激动,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刘建律师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范蕊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11月10日上午,我所范蕊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 范蕊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近几年,一些繁华商业街流行起了“两元”店。两元店是一家集百货,小商品,饰品等品种齐全,货物价廉的新型零售兼批发店。王女士在网上查讯到相关资料,并签定了合同加盟了“两元”店。加盟店向王女士承诺缴纳12000元加盟服务费后,除了享受加盟店提供的各项服务,同时还赠送王女士15000元的商品。后王女士发现所赠的15000元的商品实质价值不到6000元。王女士顿时觉得自己上了“套”。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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