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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击水律师接受《天津日报》采访-非法揽收遗体存治安隐患
    天津日报讯本报4月11日五版刊发的《非法太平间咋就清不走》的报道,引起各职能部门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办法,但均无进展。3个月过去了,这个违建太平间依旧没能清理。记者调查后发现,拆不掉的症结在于里面存放着几具来源不明遗体。遗体“请”不走,各执法部门投鼠忌器,谁也不敢动。该太平间内到底存放了几具遗体?遗体的姓名?是正常因病死亡,还是命案中苦寻不到的重要线索?因太平间经营人周某拒不配合调查,至今是个谜。采访中,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指出,医院太平间的殡葬业务由市民政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负责,随意存放遗体,违反本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尽快查明事实,清运尸体,勒令该太平间停止营业,解决这个潜在的治安隐患。随意存放尸体危害大 “尸体是案件侦破的重要物证。假设警方正在侦查一起命案,苦寻被害人的遗体而不见。凶手反而堂而皇之地把遗体乔装后,送到这家太平间并隐匿多年,造成证据链最重要一环缺失,将让警方如何破案?”采访中,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出,非法殡葬服务点为了利益,可以随意收取无名尸体,暗藏治安隐患,应及早消除。 根据本市殡葬管理条例,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由殡仪馆承办,运送车辆由市民政部门配发统一标志。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医院太平间的殡葬业务由市民政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统一管理。采访中,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也表示,海河医院该太平间属社会经营,脱离监管,应予取缔,且民政部门并不掌握该太平间内的遗体信息。 采访中,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和新兴街办事处负责人称,政府曾多方寻找该太平间的经营人周某,但周某均避而不见,且拒绝提供与遗体相关的任何信息。记者就此还专门采访了属地公安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接待人员称该太平间属社会经营场所,派出所对相关信息也并不掌握。 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欧丽曼律师告诉记者,随意存放尸体危害很大,非法太平间的存在容易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毁尸灭迹的机会,不利于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更不利于案件侦破。欧律师说,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依法予以登记保存。由此可见,《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授权市殡葬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对非法太平间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 采访中,多名警方人士告诉记者,非法太平间随意揽存尸体,主管部门若不能及时掌握具体信息,将成为监管空白区,存在安全隐患,会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首先,死因以及尸体由来必须要调查清楚。如果是因某些传染性疾病死亡的遗体,必须由市殡葬管理机构指定殡仪馆运送并立即火化。对无主或无名遗体的处理,应按规定进行死因鉴定,并发布遗体认领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民政部门应按相关流程立即安排火化。 多部门质疑殡管处执法缺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报道刊登后,和平区政府办公室曾牵头召开了3次协调会,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平区民政局、和平区综合执法局、新兴街办事处,以及市卫计委和海河医院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会。但是,因各方所持观点不一,屡次协调,均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和平区新兴街办事处城管科武主任表示,该太平间属违法建筑,街道可以组织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但是一旦采取强制措施,遗体存放将是问题。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该太平间属无资质非法经营,应该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依法查处,并将该尸体妥善转移。武主任也表示,如果海河医院能自行解决好遗体转运问题,自然最好不过。 海河医院负责人明确表态,“医院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他说,该太平间已于2004年统一交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管理。这个违建太平间,是由社会个体经营者私自经营,自2001年强行占用医院办公室进行殡葬服务,其所收取尸源均来自社会,与医院无任何业务联系,里面到底存放多少具尸体和尸体来源等信息,医院并不掌握。“医院也是受害方。现在该太平间经营者周某漫天要价,向医院索要几十万元的赔偿款,医院没有能力支付。希望殡葬执法部门采取果断行动,运走尸体,医院将全力配合拆除工作。”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和平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已经协调好各执法部门,随时待命,只要殡葬管理处执法队将违建内的尸体清走,拆违行动即可立即进行。 不过,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执法队范队长告诉记者,“海河医院太平间存放的遗体信息,他们也不了解,一直以为是海河医院存放的,最近才知道是同润殡仪服务公司从社会上擅自收取的。”范队长说,“该太平间是非法经营,应予以取缔,但是遗体信息不明,我们也无法转运。” 几经协调后,范队长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称“即使遗体信息不明,只要和平区政府等部门同意联合署名、会签,我们可以负责将遗体转运。”对于范队长提出的要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予以拒绝:“转运遗体,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为何要我们签字?” 由此,转运遗体一事,再次陷入僵局。 一个违建太平间,竟然成为无名遗体随意存放的温床,而且其经营范围、经营内容、经营信息完全脱离主管部门监控,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隐患。希望各主管部门重视问题,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2017 07.12
  • 击水胡博晨律师参加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
    本所讯 2017年6月28日上午9时,击水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3号楼101会议室,参加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同志莅临讲话。
    2017 06.28
  • 击水工会主席尹敬静参加天津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本所讯 天津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于6月26日至29日召开。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尹敬静参会。尹敬静同志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就今后五年如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会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力开展建功立业主题实践,努力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实服务职工工作,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职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等方面对报告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2017 06.28
  • 击水律师参加天津市律协“律政先锋”风采大赛
    本所讯 近日,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南开分所主任安刚律师及副主任王玉青律师、副主任司晓楠律师参加由天津市律协开展的“律政先锋”青年律师风采大赛活动,全面展现击水青年律师良好形象。“律政先锋”风采大赛训练营开班仪式上,天津市律协会长杨玉芙,秘书长郑凤英出席。杨玉芙在讲话中表示,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担负起时代的使命,努力做好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他强调,青年律师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观,恪守诚信,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引领法治社会新风尚。击水律师们以生动的语言、饱满的热情,或生动阐释法治建设与律师职责使命,或畅谈律师执业感悟与梦想,或讲述青年律师成长心路历程,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结合工作感悟,诠释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理念,表达了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青春的强烈心声。本次参加“律政先锋”活动,体现了击水律师的执着追求与责任担当,展现了击水律师的朝气、才华和修养,推动了天津律师行业蓬勃发展。
    2017 06.26
  • 击水律师参加天津电视台观众节活动
    本所讯 2017年6月24日下午2时,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及实习律师欧丽曼、陈世超、主任助理李中美一行,来到河西区梅江会展中心参加天津电视台第五届观众节活动。击水律师在科教频道“法眼大律师”节目组展台与观众互动,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热心观众答解答法律难题。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7 06.26
  • 击水律师将于周六参加天津电视台观众节活动
    本所讯 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将于2017年6月24日(周六)下午1:00前往梅江会展中心N2场馆参加天津电视台2017年度“观众节”活动。届时,击水律师将在天津科教频道《法眼大律师》节目展台与观众互动,为前来现场的热心观众解答法律问题。
    2017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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