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楼上漏水,唯一住房被水淹,律师代理终获赔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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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金某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的个人唯一居住自用房屋,两次遭到被告严重漏水侵权,造成巨大损失。原告为此曾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然而,被告却一直置若罔闻,拒不赔偿,以致这种对原告物权的侵害行为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着。


律师办案及亮点:


1、躲猫猫-查看现场的斗。原告金某发现书房墙壁渗水已起泡出现褶皱,家具被泡,听见楼上有人在内就是不开门,多次无功而返。


2、不认账-认定侵权的斗争。被告认为是大雨期间,房屋质量问题。通过找物业三方鉴定,外墙没有漏水,对方还是不认可楼上邻居屋内的跑水造成被告被淹的事实。


3、换地址-认定被告的斗争。东丽法院的传票寄送不到被告居所,原告也难找被告。


4、装委屈-认定损害的斗争。被告认为漏水没什么损害,避重就轻。


5、出怪招-不愿赔偿的斗争。被告要求自己维修,不愿一分钱赔偿。


6、欲羞辱-法律之外的斗争。被告认为自己是做房地产的,是专家,说律师不懂这些知识。


7、耍强权-法律真章的斗争。东丽那一块都是被告的地盘。


8、不讲理-人身健康的斗争。被告称自己的所做所为不对原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9、牛滑头-法庭力量的斗争。在法庭上,被告也提出只赔偿一点点钱。


小结:1、原告的财产权、人身健康权等人权神圣不可侵犯。2、被告严重侵权,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3、刘晓松律师针对被告的情况,多方努力,据理力争。4、最后获得了满意的效果,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


裁判结果:


经律师殚精竭虑的努力,2017年11月21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被告公司赔偿原告金某16000元,2017年11月27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