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律师代理原告邵某。
委托人因工受伤后,由于单位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故一直不予配合申报工伤,以及不给付相应赔偿。当事人一开始受伤的部位为肋骨,但在恢复阶段又有脚部疾病发生,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用。无奈之下,找到律师希望能够将自己的话费要回来。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本案当事人产生的医疗费大部分都是针对脚部疾病的,为此律师作了大量的诉讼准备工作,并于仲裁庭进行大量的沟通,希望能够将医疗费全部予以认可。
二、在被告针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律师帮助当事人进行协调,最终单位同意赔偿当事人。单位赔偿数额与律师计算的超额赔偿的费用相差不多,真正解决了委托人的切实困难。
案件结果:
最终,被告赔偿委托人8万元,达到了委托人的诉讼目的,委托人对律师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