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老父亲卖房款被人领取,律师助四兄妹讨回
2022.02.21
立即咨询
案情简介:


储大爷在老伴去世后,本来独居,儿女们也来探望。储大爷的姐姐没有工作,经济条件不好,主动提出照顾弟弟。储大爷的四个儿女出于帮助大姑同意了,还每月给大姑一笔劳务费。储大爷生前最后一段时间,曾搬到租住房里。他对子女讲是为了离姐姐近些,便于照顾。因为老人凡事都很有主见,儿女们也就没多问。直到老人去世后,他们才发现,老人的房子已然住进了别人。四兄妹这才得知,在父亲生前,这套公产房被买下产权又卖给了别人。


房子易了主,钱却没见着。那段时间,父亲生着病,不可能自己去办理一应手续,四兄妹感觉这事跟大姑一家有关,却苦于没有证据不知如何是好。他们求助到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成为他们的代理人。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为了帮四兄妹找证据,王律师先到房管部门查到涉案房新主人的信息,将此人告上法庭,同时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因而获取证据,储大爷生前委托中介购买了涉案房产权且出售,王律师又帮当事人追加中介为被告,进而获取证据,卖房款由大姑的女儿和外孙领走了。


至此,王律师帮助当事人利用打官司的办法固定了一系列证据后,提起了本诉,要求被告返还父亲生前的卖房款。案子几经周折,一审原告方败诉后上诉,案子发回重审。  

 

案件结果:


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决原告胜诉,鉴于大姑对储大爷生前的照顾,部分保留,一共60多万的房款,返还40多万。至此,本案终结,原告方对律师工作非常满意。

 

律师说法:


本案是否原告四兄妹不赡养老人导致?击水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最初也有此疑问。探究得知,是大姑主动提出照顾弟弟的,而且大姑经济条件不好,四兄妹是出于帮助大姑才同意的,且对父亲也有探望,出于尊重没问财产的事。被告在法庭上说,房款都用于给储大爷看病了,却没有拿出证据,最终败诉。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作为律师,能够帮委托人取到证据并胜诉,值得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