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经律师代理,获赔27万余元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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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律师代理原告王某。


案外人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平台运营的司机人员即本案原告王某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一份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后,案外人告知原告投保意外险一份,如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医疗保险金保额20万元,伤残保险金保额100万元。


2016年10月11日13时,原告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津港高速延长线西侧与案外人朱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该事故经过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有事故同等责任。此次事故给原告造成的伤情非常严重,话费了高额医疗费用,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在要求被告支付保险金时,被告要求原告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原告均进行了配合。


2018年4月10日,天津市河西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经被告委托的对原告的伤情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鉴定原告多发损伤符合7级伤残,然而被告仍未支付任何保险金。被告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故成诉。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详细阅读案外人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所签订的《全平台保险采购协议》,结合当事人所阐述的被告拒绝支付保险金的理由,充分向当事人解释了保险协议中有关免除自身义务的格式条款的无效性问题。


二、律师大量查找与本案类似的支持案例和有关保险法以及保险法适用的司法解释,并用案例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以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做到和法官的有效沟通。


三、律师在承办案件期间,多方进行多次协调,为满足当事人意愿并快速解决案件,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争取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最后也成功调解结案。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委托人获保险公司赔付275288.7元,律师在承办案件期间多方进行沟通,为达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