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2016.07.05

本所讯   2016年7月4日上午十时,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兼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在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六楼报告厅参加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会员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章程(草案)》;审议通过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当选为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作为新任会长潘强律师表示,非常荣幸能担任新一届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一职,今后将以以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讲话精神为重要指导,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文明家庭、科学家教、良好家风”为切入点,针对婚姻家庭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家庭文明创建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思路和新机制,为我市文明家庭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新一届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必将为开创婚姻家庭理论研究的新局面、为天津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努力践行做出新的贡献。


 

潘强律师作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并作就职发言


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