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6年6月30日下午三时,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在市总工会三号楼二层会议厅参加天津市总工会新一届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林引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市工会法律部部长秦建中等同志出席成立会议并讲话。会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被聘为为天津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更好地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会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发表感言:获聘为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首先要感谢市总工会对我的信任,以及对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同时,感谢市总工会为职工维权提供良好的平台。市总工会授予击水所“天津市职工法律服务定点律师事务所”,为职工维权提供便捷通道;定期安排18名击水律师到市总工会法律部提供窗口服务,为劳动者、为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击水所作为工会会员特约合作单位,职工持“工会会员服务卡”到所咨询享受优惠待遇;击水律师每月定期做客做客交通广播“1068帮帮团—工会法律帮帮团”栏目,围绕劳动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为听众解读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律纠纷。市总工会的各项举措切实的帮助职工普及法律知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捍卫职工的人格尊严。潘律师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加强理论工作以及制度建设,作为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将与市总工会一同在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职工营造更好的明天。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林引同志在讲话中要求,新一届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从世情、国情、会情出发,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新特点。
他强调,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总工会切实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化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履行法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理性反映利益诉求。同时,在一些重大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新闻编写:李中美